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
日前,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同意实施第一批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了56个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
据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主要负责同志介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清洁生产审核是推动清洁生产最主要的方式和重要抓手。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是两部委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通过模式和路径创新,优化传统审核模式的审核流程、技术方法、评价规则等,有效提升清洁生产审核效能,减轻企业负担,发挥制度效力,增强全社会推行清洁生产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上述负责同志说,本次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可从四个方面探索创新。一是组织方式创新。从针对单一企业开展审核变为由地方政府、工业园区、龙头企业为主导的组织方式,试点工作可以基于特定区域内相同行业、相同特征污染物等,将企业统一组织起来,从而形成系统化、规模化、快速化的新型审核模式。二是方法体系创新。在充分考虑技术的先进性和可操作性的基础上,针对传统审核“7个阶段、35个步骤”的固有流程,在程序、步骤、方法和工具等方面大胆创新,继承发展,求真务实,为试点工作提出新思路、新方法。三是标准规范创新。通过试点工作探索一系列适用于园区、行业、产业集群的审核指南、标准规范、指标体系等,形成指导性文件推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四是管理制度创新。探索清洁生产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碳排放报告与核查等其他环境管理制度衔接的机制和路径,形成有效的制度合力。
对于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整体审核创新试点,预期通过开展重点行业生产工艺全过程诊断,梳理行业关键共性问题,形成具有行业特色的清洁生产方案,加大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加强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管控,引导重点行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探索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新模式,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实施绩效分级管理,有效提升行业整体清洁生产水平。
对于工业园区(产业集群)清洁生产整体审核创新试点,以整个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作为整体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预期通过集中人力、物力针对重点生产环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补齐工业园区清洁生产短板,提高资源能源高效循环利用,推动优势互补,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水平和发展效率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