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昊
11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5件检察机关落实“七号检察建议”典型案例。
据介绍,2021年10月20日,最高检向国家邮政局发出“七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12个有关部门,推动强化部门协同,加强安全监管,堵塞治理漏洞,促进寄递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一年来,检察机关落实“七号检察建议”,将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等各项职能无缝衔接,全方位、宽领域进行法律监督,协同有关部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持续开展宣传教育,推进溯源治理。
快递员举报涉毒犯罪
2021年10月,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某快递站点员工在工作中发现,一名收件人经常不及时取件,且这个收件人常表现出憔悴状态,收取的快递大多来自某特定地区,情况异常。该快递站点员工通过快递公司将线索反映至辖区派出所。
经公安机关初步核实确认此人名为张某锋,有吸毒、贩毒前科,且尚在监外执行期间。民警在张某锋再次取件时将其抓获,在其快递包裹内查获甲基苯丙胺(冰毒)70余克。归案后,张某锋交代了贩卖毒品的违法事实。
【诉讼及履职过程】
2021年12月,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以张某锋涉嫌贩卖毒品罪依法提起公诉。今年1月,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张某锋有期徒刑20年(与前罪数罪并罚),并处没收财产8万元。该判决已生效。
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发出后,南浔区检察院对寄递行业开展“定制普法”,召集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开展法治专题讲座,指出违禁品寄递风险和危害,重点宣讲近年来出现的利用“网络+寄递”形式实施毒品犯罪,切实增强快递从业人员参与社会治理的责任意识及能力。本案中快递从业人员根据培训内容,敏锐发现可疑快递进行举报。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有效打击了寄递毒品犯罪行为。
南浔区检察院以本案为切入点,推动邮政管理部门探索快递集中化处理新模式。以双林镇为试点成立快递集中处理中心,将快递网点集中入园统一管理,全面推广人证核验,添置科技设备实现智能化风险预警。园区内设专门检察联络点,明确联络员职责,指派专人担任联络员参与园区综合治理,推动检察工作融入基层综合治理大平台。
南浔区检察院还联合区邮政管理局、属地政府制定出台共同加强寄递行业安全规范发展的工作意见,建立起行业内的常态化信息共享联络机制、线索通报移送机制、应急联动处理机制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各方职责范围,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实现多部门协作配合制度化和常态化,进一步稳固监督实效。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通过深入宣传落实“七号检察建议”,提升快递从业人员发现寄递违禁品犯罪线索的意识和能力,进而形成快递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预防寄递违禁品犯罪,并融入社会治理的新局面。
长效治理违禁品寄递
2021年7月,无业人员孟某、苏某飞在明知高某某(另案处理)贩卖的电子烟内含有毒品合成大麻素的情况下,以牟利为目的,为高某某代理销售电子烟。苏某飞负责联系高某某发货,孟某负责销售,孟某、苏某飞先后8次通过快递向他人贩卖电子烟52支,非法获利14341元。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所得的性质和来源,孟某、苏某飞利用孟某父亲的微信、支付宝账户收取毒资共计13725元,转移后归个人使用。
【诉讼及履职过程】
今年1月,公安机关以孟某、苏某飞涉嫌贩卖毒品罪移送起诉后,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按照“一案双查”工作要求,对毒品交易资金流转情况进行审查,发现孟某、苏某飞利用孟某父亲的微信、支付宝账号收取毒资,后又转移归个人使用,涉嫌自洗钱犯罪,遂引导公安机关调取被告人主观故意、行为手段、相关账户资金来源和去向等重要证据。由于需要补充侦查的证据较多,难以在审查起诉期限内完成全部工作,但孟某、苏某飞涉嫌毒品犯罪的证据已确实、充分,东丽区检察院决定对二人以贩卖毒品罪先行起诉。补充侦查完成后,东丽区检察院依法对二人涉嫌洗钱罪进行了补充起诉。
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孟某、苏某飞犯贩卖毒品罪、洗钱罪,数罪并罚后均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2万元。该判决已生效。
孟某、苏某飞与高某某等36人贩卖毒品案系重大寄递毒品犯罪关联案件,犯罪嫌疑人遍布全国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东丽区检察院将该系列案作为贯彻落实“七号检察建议”的重大典型案件办理,深挖彻查,对寄递毒品犯罪形成有力震慑。截至目前,检察机关已提起公诉27人。
针对本案中快递企业暴露出的问题,东丽区检察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促进提升寄递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向社区居民发放禁毒宣传手册,普及毒品种类、毒品危害相关知识。同时,联合公安、邮政管理部门对快递网点开展“七号检察建议”宣传工作,督促企业和从业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严格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制度,织密寄递安全防护网。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审查毒品案件时,应当着重从毒品流通链条和毒赃流转链条进行审查,依法追捕追诉涉毒洗钱犯罪。对于遗漏犯罪事实或者遗漏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及时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自行补充侦查,完善证据体系,及时补充起诉。针对犯罪分子利用快递贩运毒品等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广泛开展预防寄递毒品宣传教育工作等方式堵塞漏洞,推动寄递行业依法规范经营。
寄递从业人员被追究刑责
代某林为无业人员,长期在四川省广元市收购、贩卖野生画眉鸟,建立并利用微信群与他人商谈交易事宜,再通过物流公司将鸟邮寄给云南、贵州等地买家。2021年2月至12月,代某林共收购、出售野生画眉鸟79只。经鉴定,79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画眉鸟价值39.5万元。
【诉讼及履职过程】
今年1月,公安机关以代某林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提请批准逮捕。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发现代某林出售野生画眉鸟的方式是组建微信群联系交易,并利用物流寄递渠道完成交易。物流寄递从业人员涉嫌犯罪未被追究,检察机关遂书面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
公安机关查明物流公司从业人员为提升业绩,在明知代某林向全国各地大量寄递野生画眉鸟的情况下仍然揽件并寄出,已涉嫌犯罪,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了立案侦查。朝天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对猎捕、购销、寄递等环节的犯罪行为全链条打击,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关联案件7件7人。
今年7月,朝天区检察院以代某林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提起公诉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以被告人代某林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赔偿生态资源修复费用近8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办理本案过程中,朝天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同步跟进,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依法提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意见,并根据不同情况探索“以劳代偿”等生态替代性修复新模式,切实维护公共利益。
检察机关办案中发现,涉案物流公司未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禁寄违禁物品等规范要求。检察机关向寄递行业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同时深入主要寄递企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助推寄递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应当依法惩治涉及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各类寄递违禁品犯罪,对于寄递从业人员明知寄递物品系违禁品,仍积极协助违法寄递的,应通过立案监督等方式,依法追究寄递从业人员刑事责任。对于寄递违禁品犯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检察机关应当依法提起公益诉讼。针对寄递行业安全隐患,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形式,推动加强寄递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