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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联合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协同治理 让水更清河更畅

  两部门联合加强河湖安全保护  协同治理 让水更清河更畅(美丽中国)  记者 王 浩 李晓晴  核心阅读  江河湖泊是水资源的重要...

  两部门联合加强河湖安全保护

  协同治理 让水更清河更畅(美丽中国)

  记者 王 浩 李晓晴

  核心阅读

  江河湖泊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是生态系统和国土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

  近日,水利部、公安部联合制定《关于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工作的意见》,两部门紧密协作,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进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加大河湖安全保护力度。

  从大江大河到家乡小溪,再到湖泊水库,装扮大美中国,惠泽两岸百姓。

  为了更好守护碧水长流,近日,水利部、公安部联合制定《关于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工作的意见》。针对妨碍河湖行洪安全,非法侵占水域岸线,破坏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和水工程等重点问题,两部门加强合作,力求形成部门协作、区域协同、流域统筹的河湖安全保护新格局。

  协同推进,让治水力量形成合力

  山东东营市,黄河入海,湿地延绵,飞鸟翔集。近年来,当地成立联控机制工作站,设置市县乡三级生态警长,合力守护母亲河。

  挖掘机在河道挖砂!河长举报线索后,相关责任警长立即到现场调查取证。在江西遂川县,河长联合警长,全力遏制非法采砂。

  近年来,水利、公安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沟通协调,在保护河湖安全上积累了丰富经验。

  “两部门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犯罪行为,河湖乱象得到有效遏制,江河湖泊面貌实现根本性改善。”水利部总规划师吴文庆介绍。据初步统计,2018—2021年全国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8.96万件,其中涉河湖案件4.85万件,占总数的54.1%。

  “同时也应看到,当前一些地方侵占河湖、堤防、水库库容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影响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和水利基础设施安全。”吴文庆介绍。

  河湖安全保护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涉广泛,管理职能分散在多个部门,只有集中力量、合力治水,才能从根源上破解难题。

  追根溯源,对症下药。“《意见》的出台,明确了两部门的分工职责和协作机制,有利于及时发现和制止涉水违法行为。”吴文庆说,特别是对发生在重点河段、敏感水域,以及水行政执法难度大的违法案件,两部门可优势互补,实现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提高违法成本、加大惩戒力度。

  如何发挥优势,高效协作?

  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司长于琪洋说,两部门在各自严格履职的基础上,加大协作力度,增进理解互信。其中,水利部门严格执行涉水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涉水治安和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依法受理水利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水事案件,依法严厉打击、严肃查处妨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等行为。

  比如在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上,水利部门发挥自身职能,利用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对非法取水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公安机关对移交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及时开展调查。

  重拳出击,明确五项重点任务

  长江江面上,执法船来回穿梭,拉网巡查。不久前,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航运公安局、长江航务管理局组成联合巡查组,沿江巡查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切实维护采砂秩序。

  加强河道采砂秩序维护,是保护河湖的重要举措,也是两部门合作的重点领域。2021年,水利部、公安部联合开展长江河道采砂综合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查处非法采砂行为1289起,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099件。

  线索摸排、大案攻坚、联防联控、部门协作……公安部“零容忍”打击各类涉砂犯罪活动,截至目前已侦破涉砂刑事案件698起,重点水域规模性非法采砂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张晓鹏介绍,公安部将坚决斩断“采、运、销”非法链条,全力维护长江生态安全、航道安全、防洪安全,切实为长江大保护提供坚强保障。

  《意见》明确了包括“加强河道采砂秩序维护”在内的河湖安全保护协作五项重点任务。“接下来,我们紧盯重点,在加强防洪安全保障、加强河道采砂秩序维护、加强重点水利工程安全保卫等领域展开更加紧密的合作。”于琪洋说。

  比如,在确保防汛安全上,水利部门依法打击非法侵占河湖水域和水库库容、非法占用河湖岸线等行为;公安机关加强汛期治安巡逻防控,依法打击妨碍防洪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守护河湖安澜的“安全网”将织得更牢更密。

  携手治水,信息共享是关键。于琪洋介绍,两部门建立执法资源共享机制,积极对接执法设备和数据平台,实现相关违法问题线索、卫星遥感影像资料的互联互通。

  此外,公安部将指导各地公安机关不断深化与水利等部门的执法协作,健全完善会商研判、资源共享、执法联动等长效工作机制。

  提升效能,以更大力度保护河湖

  《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进入新阶段,为跨流域、跨区域、跨部门合作提供有益借鉴,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和质量。

  水行政执法是保障河湖安全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水利部已出台了包括《意见》在内的多项相关政策措施,为及时发现、依法打击、精准防控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我们建立完善水行政执法四项机制,分别是跨区域联动机制、跨部门联合机制、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以此形成执法强大合力,坚决遏制侵占和破坏河湖的水事违法行为。”吴文庆介绍。

  河湖水系复杂,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面临的挑战各不相同。完善跨区域联动机制,势在必行。

  据介绍,《意见》中明确提出以流域为单元,建立健全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行政区域间水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的执法协作工作机制。

  跨区域联动机制的探索不断深入推进。今年水利部开展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地下水超采治理专项执法行动,相关地区通力合作,集中力量攻难关。截至目前共收集问题线索5625条,正式立案查处1033件,挂牌督办120件。

  此外,今年上半年,水利部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了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机制建立以来,各级水利部门向检察机关移送多宗案件线索,推动办理水行政执法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000多件。

  吴文庆介绍,接下来,水利部将以坚决的态度、坚决的措施、坚决的行动,持续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用法治力量守护好江河湖泊,努力让每一条河流、每一处湖泊都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人民日报)

[ 责编:孙满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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