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范天娇
□ 本报实习生 唐宇新
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1029件1793人,起诉3097件6307人;
摸排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领域侵害公共利益问题线索2453条,立案1901件,履行诉前程序1672件,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156件;
向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企业和个人索赔损害赔偿金3.1亿余元,在86件案件中主张惩罚性赔偿金近3000万元……
近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为期三年的“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监督活动“成绩单”。全省检察机关层层推进,建立起责任明晰、畅通高效的工作网络,在江淮大地开展了一场鲜活的生态检察实践。
在铜陵临江岸边,曾经的“磷石膏山”已不复存在。
这得益于省市两级检察机关的上下协作。在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每月调度、铜陵市检察院每周跟进之下,隐患被及时发现、督促整改,共消纳库存磷石膏567.7万吨,消除了存在于长江边二十余年的环境污染风险。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介绍说,“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监督活动自2019年5月启动,并分别开展服务保障长江(安徽)经济带、淮河生态经济带、巢湖流域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大别山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等五个子专项活动。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分级部署,成立了以检察长担任组长、副检察长担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五个子专项及各级检察院均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进行指挥调度。各级检察院均明确专人负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专项活动开展定期分析研判,形成省检察院牵头推进、区域分类实施、各地因城施策的生态检察大格局。
全省检察机关深化联动协作,发挥一体化办案机制优势,集中力量开展大案攻坚,并建立检察官包片指导工作机制,组织资深检察官对各地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进行对口指导,促进提升办案水平。
同时强化部门协作,安徽省委、省政府将“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办理情况”纳入设区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指标。省检察院与多家单位联合会签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相关运行规则,强化打击合力,建立了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16个市级院实现“河(湖、林)长+检察长”机制全覆盖。
依托协作机制,全省各地行政机关主动移送问题线索1400余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磋商率达100%,行政机关对诉前检察建议的采纳率达98.2%。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领域支持生态环境部门磋商和起诉78件,涉及金额两亿余元,助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抽取农村饮用水,放入快检设备进行检测,阜阳检察机关根据检测结果及时对相关线索作出立案审查决定,办理中发出检察建议8件。这样的检测“神器”,有效增强了生态检察软实力。
记者了解到,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和各市级检察院统一建成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实现对空气、水、土壤、噪声污染的快速取证和检测,并融合信息化技术,实现现场检验与本地指挥的实时数据传输,提升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办案质效。各地已累计通过快检设备完成证据收集、初核1500余件(次)。
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还建成集案件线索挖掘、办案知识检索、远程指挥督导、管理决策支撑一体化的“智慧公益诉讼平台”。
李卫东说,为期三年的专项活动第一年是打基础,着重实现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主要子领域全覆盖和基层院办案全覆盖;第二年是求提升,着重攻坚克难,办理“硬骨头”案;第三年是抓深化,突出办案能力建设、长效机制建设等工作。经过三年层层递进的努力,逐步形成了生态检察的安徽路径,在全国检察系统打造了一张亮丽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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