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时评
□ 马树娟
近日,公安部发布10起涉及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典型案事例。多家酒店因落实“五必须”规定,有效预防了未成年人被侵害。不过,也有多个涉案旅馆因未落实规定而被停业整顿并处罚款。
旅馆是人们外出住宿的重要场所,因其空间封闭,也容易成为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高发的场所。为有效保障未成年人住宿安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旅馆等住宿经营者的未成年人安全保护责任,这一要求旨在以社会共治力量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随后,公安部对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五必须”规定,即必须查验身份、必须询问和记录监护人联系方式、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等,以全力防范旅馆发生侵害未成年人案件。
从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看,一些旅馆严格落实“五必须”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有效避免了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的发生,一些负气离家出走、未征得父母同意拟外出打工的未成年人也得以及时回到家人身边。这不仅凸显了出台“五必须”规定的现实必要性,也充分体现了严格落实这一规定对于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重要价值。
不过,在现实生活中,也有一些旅馆经营者缺乏足够的法治意识和未成年人保护意识,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致使未成年人或被非法拘禁,或遭受欺凌,或被性侵。最终公安机关通过开展“一案双查”,依法责令这些涉案旅馆停业整顿并处罚款。这也有力警示旅馆经营者:落实“五必须”规定绝非一项可为可不为的道义选择,而是一项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也是民族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无论是旅馆经营者,还是其他行业经营者,都应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多一份责任意识、多一份担当精神,依法履行起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只有全社会树立起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共同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成长环境,才能让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