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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开放中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全面开放中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十年答卷”系列专题报道之四  □ 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非凡十年  负面清单越来越短 ...

  在全面开放中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十年答卷”系列专题报道之四

  □ 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非凡十年

  负面清单越来越短

  2021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连续第五年缩减,全国和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进一步缩减至31条、27条。更高水平的开放吸引了更多国际投资者“用脚投票”,2021年中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超过1.1万亿元,引资规模再创历史新高。

  “朋友圈”越来越大

  截至2022年7月底,中国已与149个国家、32个国际组织签署200多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中老铁路”建成通车,“雅万高铁”等一大批项目扎实推进。我国加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与2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19个自贸协定,自贸伙伴覆盖亚洲、大洋洲、拉丁美洲、欧洲和非洲。

  □ 本报记者 万静

  党的十八大以来,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

  中国的扩大开放进行得有条不紊、有声有色,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全面开放新格局。

  这十年,负面清单越来越短,2021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连续第五年缩减,全国和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进一步缩减至31条、27条。更高水平的开放吸引了更多国际投资者“用脚投票”,2021年中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超过1.1万亿元,引资规模再创历史新高。

  这十年,进口商品越来越多,进博会、服贸会、广交会、消博会等国际经贸盛会成为我国开放的最佳示范窗口,中国不仅是“世界工厂”,也是“世界市场”。

  这十年,“朋友圈”越来越大,截至2022年7月底,中国已与149个国家、32个国际组织签署200多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中老铁路”建成通车,“雅万高铁”等一大批项目扎实推进。我国加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与2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19个自贸协定,自贸伙伴覆盖亚洲、大洋洲、拉丁美洲、欧洲和非洲。

  这十年,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程度不断提升,我国境外投资存量从不足6000亿美元增至超过2.6万亿美元,我国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

  “一带一路”带来越来越庞大的“朋友圈”

  共建“一带一路”已成为当今世界广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7月29日商务部举行的“2022年上半年商务工作及运行情况”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一带一路”重大倡议提出9年来,中国与相关国家一起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深化互利共赢合作,取得了实打实、沉甸甸的建设成就。

  商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持续巩固合作基本盘,深入挖掘与共建国家的贸易潜力,鼓励优质商品进口,加快发展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同时优化对外投资合作,吸引共建国家来华投资。今年上半年,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货物贸易额达6.3万亿元,同比增长17.8%,占比提高到31.9%。对沿线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达650.3亿元,增长4.9%,占比提高到18.5%。同期,沿线国家对华实际投资达452.5亿元,增长10.6%。

  同时,中国积极对接共建国家的发展需求,推动绿色、数字等领域合作,积极支持清洁能源、生态保护、信息通信、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项目合作。深入发展“丝路电商”,推动与更多国家建立电子商务合作机制,帮助共建国家拓展贸易新渠道。

  2013年9月和10月中国向世界分别提出建设“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合作倡议,由此拉开“一带一路”序幕。依靠中国与有关国家既有的双多边机制,借助既有的、行之有效的区域合作平台,“一带一路”借用古代丝绸之路的历史符号,高举和平发展的旗帜,积极发展与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

  2015年3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进一步落实和细化了“一带一路”倡议的共建原则、框架思路、合作重点、合作机制等内容。

  据商务部披露的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企业共对“一带一路”相关的49个国家进行了直接投资,投资额同比增长18.2%。2015年中国承接“一带一路”相关国家服务外包合同金额178.3亿美元,执行金额121.5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42.6%和23.45%。2016年6月底,中欧班列累计开行1881列,其中回程502列,实现进出口贸易总额170亿美元。截至今年7月底,中国已与149个国家、32个国际组织签署200多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

  27项措施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

  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年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指出,中国的营商环境大幅提升优化,全球排名从2013年的第96位跃升至最新的第31位。这样的成就离不开我国近年来坚持推行的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的各项措施。

  这其中首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带来的作用。作为国家为广大进出口企业搭建的公共信息平台,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2016年建设以来,已对接了口岸和外贸领域25个部委系统,提供739项对外贸易服务,累计注册用户已经达443万余家,日申报业务量达1200万票。它的主要功能是“三大”,即大通关、大物流、大外贸;它的主要特点是“三跨”,即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企业足不出户,就可向海关、外汇、税务等部门一次性提交相关申请资料,“一窗通办”相关部门业务。这实现了口岸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进出口环节38种监管证件全部通过“单一窗口”实现联网核查、无纸通关。

  上述一系列“硬招实招”的出台,让我国口岸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逐年提升,在世界银行跨境贸易指标全球排名从2017年的第97位,提高到了2019年的第56位。

  中国的进步不止于此。今年7月29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海关总署党委委员、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主任黄冠胜表示,海关总署会同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卫健委、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通过深入研究和措施细化,推出5个方面27项具体内容,进一步优化通关全链条全流程,打造更加科学高效的外贸货物通关模式。具体内容包括:支持海外仓建设,完善跨境电商出口退货政策;进一步降低进出口环节费用,巩固清理规范口岸收费成果,不断提高口岸收费的规范化、透明化水平,修订《港口收费计费办法》,加大督查检查力度,依法依规查处口岸经营活动中的涉嫌垄断行为。优化完善“经过认证的经营者”(AEO)制度,为认证企业提供更多便利化措施和渠道。

  黄冠胜介绍,接下来我国还要推进口岸建设智慧转型,推动集装箱设备交接单、装箱单、提货单等口岸物流单证无纸化建设,加强自动化码头建设,推广智能卡口、无人集卡等新技术,扩大智能审图应用,提升口岸基础设施和监管智能化水平。

  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由93项降至31项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积极推动对外开放,积极推动制度性开放体系建设。

  2013年9月2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在上海浦东外高桥挂牌成立。与此相伴随的是,中国第一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落地,全面深化改革的“种子”在国家试验田的沃土中生根发芽茁壮成长。经过7次压减,清单条目由最初的190项减少到2021年的27项,压缩比例超过85%,开放领域涉及第一、二、三等各个产业,制造业条目清零,服务业持续扩大开放,市场准入全面放宽,带动全国对外开放度不断提高。

  一张不断缩短的清单,见证的是中国越开越大的开放之门。

  2016年,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制度推广到全国,在全国实现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限制措施也由最初的93项锐减到现在的31项。2020年,我国实施新的外商投资法,开启了一个新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2021年,我国在海南推出了第一张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

  21个自贸试验区占全国国土面积不到千分之四,但是其贡献的进出口额却占到全国的17.3%,吸收外资占到全国的18.5%。2018年,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启动,迄今已经推出了120多项制度创新成果。

  而自由贸易区提升战略也实现了新的突破。我国对外签署的自贸协定数在过去十年由10个增长到19个,增长了近1倍。同时,我国和自贸伙伴的贸易额占全国全部贸易额的比重由17%增长到2021年的35%。

  此外,我国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亦得到全面拓展。根据商务部对外披露数据显示,我国商品出口占国际市场份额由11%上升到15%,货物贸易第一大国的地位得到了进一步增强。2012年,我国货物+服务贸易总额达4.4万亿美元,在全球位居第二位。到2021年,我国货物+服务贸易总额增长到6.9万亿美元,连续两年全球第一。另外,我国双向投资也稳居世界前列,2021年我国吸引外资达到1.15万亿元,比2012年增长62.9%。从2017年以来,中国吸引外资连续四年位居世界第二,对外投资流量稳居全球前三位。

  法律制度建设体现高水平对外开放时代特征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高秦伟分析指出,自贸区的实践证明,破除体制机制的障碍,有利于促进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和相关市场主体的集聚,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化水平,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和要求,破除阻碍国内国际各类创新资源和关键要素聚集的体制机制障碍,优势产业集群不断培育壮大,带动产业集群发展。

  记者了解到,自贸区持续不断扩大开放和制度创新,也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增强了高质量发展动能。金融开放创新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向全国推广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等举措,推动企业融资更加便利、渠道更宽、成本更低,有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各省区市累计向自贸试验区下放5000多项省级管理权限,推进“多证合一”等商事制度改革试点,减少审批事项,大幅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此外,我国外商投资法律体系也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法正式实施,以对外开放为主基调,确定了外商投资促进、保护、管理的基本制度,为外商投资权益提供了更全面、更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现了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时代特征。发改委连续3年清理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累计推动500多份文件“立改废”,充分保障了外资企业公平竞争待遇。

  同时我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也作出了新的贡献。2014年,我国推动了21个成员达成《亚太经合组织推动实现亚太自贸区北京路线图》,为亚太地区建设高水平自贸区描绘了蓝图。

  高秦伟认为,上述种种措施制度的实施使得我国外商投资环境明显改善。作为全球最大、增长最快的市场之一,我国拥有完善的产业配套体系、丰富的人力资源、良好的创新环境和无可比拟的内需潜力,全球外资企业始终看好中国经济发展前景,愿意扎根深耕中国市场、与中国经济共成长。

[ 责编:董大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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