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以黄登林为原型的全国首部少数民族法官题材公益电影《云上法官》杀青;
2021年12月24日,以黄登林命名的“登林巡回法庭”成立;
2022年6月17日,长篇报告文学《法官情缘——追记全国模范法官黄登林》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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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黄登林虽然离开了5年,但他的理念和精神,在他生前工作的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传承了下来,犹如一粒粒种子,绽放新生。
传精神:争做“黄登林式好法官”
黄登林是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一名彝族法官。2017年7月1日,黄登林在单位加班时突发疾病,倒在了他热爱的工作岗位上。经多方抢救医治无效,于当年8月1日与世长辞,年仅48岁。
“登林虽然走了,但他留下了许多宝贵的精神财富,我们必须总结好、传承好、发扬好。”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宗武说,黄登林扎根基层、鞠躬尽瘁、司法为民的优秀品质,激励和鼓舞着全院干警,争做“登林”精神传递者、“黄登林式好法官”成为该院的一股新风尚。
被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黄登林式好法官”天生桥人民法庭庭长农建旺,就是一名“登林”精神的践行者。农建旺坚持“小法庭,大服务”的理念,积极投身于隆林万峰湖专项整治攻坚战。他带领同事利用船只在万峰湖上开展巡回办案、普法宣传,积极与当地有关部门联合开展调解工作。2018年以来,在农建旺的带领下,隆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审理各类涉环境资源案件274件,其中刑事171件(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8件),民事75件,行政28件,罚金及没收财产总额90.6万元,生态修复金330.51万元,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几年来共开展增殖放流3次,放生鱼苗47万尾,补植复绿10.35万株43亩,做到惩罚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的有机统一,为隆林打赢“碧水”保卫战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
“作为新一代‘黄登林式好法官’,我们不但要秉持正义,定纷止争,还要像黄登林一样做一名有温度的法律人,每一份判决书既要析法说理,也要经得起拷问,把案子办成铁案,才能赢得当事人的认可。”在隆林法院,还有很多像农建旺这样的法官和干警,他们传承登林精神,身体力行践行司法为民,成长为新一代的“黄登林式好法官”。
传模式:“五大调解法”化干戈
黄登林曾工作过8年多时间的德峨人民法庭,辖区内居住着壮、汉、苗、彝、仡佬五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90%以上。由于各民族文化习俗差异大,小事一旦处理不当,就可能演变成大事,甚至引发民族之间的矛盾。
黄登林努力在法律和民风民俗之间寻找切入点,在情与法之间寻找平衡点,探索少数民族群众矛盾纠纷化解之道,形成“五大调解法”调解工作思路,即趁热打铁调解法、“面对面”与“背靠背”相结合调解法、邀请德高望重人员调解法、换位思考调解法、冷处理调解法,走出了一条具有民族特色的调解工作新路子。
“在德峨法庭工作期间,我充分运用黄登林的‘五大调解法’,起到了很好的效果。”隆林法院法官吴佩瑛回忆起自己运用黄登林的“五大调解法”成功调解的一起案子。
1998年,家住隆林的班某漫、班某婉的母亲与继父蒙某认识后同居生活,蒙某承担了父亲的责任共同将班某漫、班某婉抚养长大直至各自成家立业。但由于是重组家庭,双方缺乏沟通交流,因一些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后没能好好协商,以至于蒙某与两孩子之间的矛盾越积越深,蒙某为此离家出走。因蒙某年岁已高,没有经济来源,且身有残疾,需要经常就医治病,生活极度困难。为此蒙某提起诉讼,要求班某漫、班某婉承担相应的赡养费。
承办该案后,吴佩瑛多次找到双方当事人,反复做思想工作,但班某漫、班某婉坚持认为蒙某不是两人的亲生父亲,她们没有赡养义务,一边是生活难以自理的蒙某,一边是避而不见的班家两兄妹。案子陷入两难时,吴佩瑛想到黄登林常挂在嘴边的:“调解的方法很多,但最重要的是念好‘情’字经,再大的矛盾纠纷都会被‘情’所化解。”于是,她充分运用黄登林的“面对面、背靠背”调解方法,从法理、情理、家庭伦理等多方面向班家两兄妹及家属进行耐心讲解,让她们忆起父亲照顾他们的点点滴滴,珍爱父亲的辛劳与付出,最终,班某漫自愿将父亲接回家中赡养,蒙某自愿撤诉,双方达成和解。
近年来,隆林法院强化黄登林“五大调解法”在审判工作中的传承和运用,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基调,将“双语调解、双语审判”与“五大调解法”有效融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采取不同调解方式,积极释法析理,尽可能修复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实现案结事了,促进辖区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与稳定。
传服务:双语巡回审判群众力赞
隆林德峨镇么基村一户农家门前,国徽高挂,国徽下方前摆着三张矮桌,桌上立着“审判员”“书记员”“原告”“被告”字样的台签,隆林法院三名法官身着法袍,分别给坐在不同桌子前的当事人释法析理。
原来,么基村的郭某某(仡佬族)搭乘女婿韦某某驾驶的摩托车前往德峨镇途中,与家住克长乡大庆村的丁某某(苗族)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郭某某受伤住院,丁某某支付了医疗费4255.7元。之后,郭某某与丁某某双方为赔偿问题争执不下,村干及双方亲戚多次协调仍未能达成调解意见,郭某某将丁某某起诉到法院。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路途遥远且都是少数民族同胞,我们与当事人沟通后决定把庭审前移到群众家门口。”德峨镇人民法庭负责人黄海矿说,为便于少数民族语言交流,他们特地邀请两名少数民族法官一同前往协助审理。
当天上午,经过三位法官的释法说理和倾情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丁某某同意赔偿郭某某5617元并当庭支付,郭某某也退一步主动承担了诉讼费,双方握手言和。
庭审是展示法治力量的最佳舞台,也是鲜活的法治教育课堂。隆林地域广阔、部分乡镇偏远、村寨分散、山路崎岖,为减轻群众诉累,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隆林法院于2021年12月24日,在德峨人民法庭成立登林巡回法庭。将法庭搬到乡村空地、农家小院、田间地头,法官们携卷下乡、就地办案,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深获群众好评。2022年1月1日-7月26日,登林巡回法庭审理各类案件1014件,调解结案758件,调解率75%,切实保障辖区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
斯人已逝,风范永存。近年来,隆林法院弘扬模范精神,传承榜样力量,争当新时代楷模,大胆创新以“守护天平铸就和谐”为主题,大力推行“引领 服务提升”机关党建工作创新机制,打造具有法院特色、民族特色的机关党建品牌,党建工作走在全市法院前列,同时立足审判工作职能,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探索打造环境资源审判“隆林样本”,为广西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涌现出一批“黄登林式好法官”“黄文秀式好干部”“全区法院办案标兵”等优秀干警,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2019-2021年连续三年被评为百色市法院绩效考评先进单位,先后荣获自治区文明单位、全区法院新闻舆论工作先进集体等集体荣誉。
(通讯员 尚永江 黄彩玲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仕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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