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深入研究你单位人员违纪违法行为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开展作风整治并制定有效措施……”近日,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纪委监委向县某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发放监察建议书,要求其针对单位职工纪法意识淡薄、内部监管不力等问题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近年来,恩施州纪委监委坚持把一体推进“三不”理念贯穿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全过程,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他们认真组织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涉粮领域信访举报进行又一轮清理,通过逐件过筛、逐项排查,激活证据不充分、定性不精准的信访件,在对相关线索全面复核、循线深挖后,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分类处置。
因指使仓库保管员、质检员篡改生产年份,伪造进出库凭证、质检报告,“以陈顶新”“虚假轮换”骗取财政补贴,截留“升溢粮”款,某市属国有企业粮油公司3任董事长“前腐后继”,该公司被立案13人,留置2人;州粮油公司总经理李某与某县粮油企业利用异地存储,签订虚假合同,套取资金、收受贿赂,24名干部职工参与其中,集体腐败……截至目前,恩施州已立案86件86人,留置1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4人,组织处理38人。
针对“一把手”腐败问题多发、纪法意识淡薄等问题,恩施州纪委监委建议当地党委政府配齐配强粮食企业领导班子,选派公职人员中的党员担任企业负责人,实行重大事项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的议事决策制度,并督促州发改委、国资委等部门选派9名党建指导员指导其党的建设。
恩施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严查快处“粮耗子”挖空心思“靠粮吃粮”的行为,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切实提高粮食安全保障水平。(本报记者 赵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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