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样板 40多条好经验得到充分肯定
苏州实现法治政府建设N个“率先”
□ 本报记者 张维 丁国锋
“持续巩固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成果,让高水平法治成为苏州现代化强市建设的显著优势和核心竞争力。”今年6月,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曹路宝在审议《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时提出这一要求。
在近3年法治江苏监测评价中连续位列第一,先后获评首批全省和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作为法治建设先行区的苏州,始终保持“开放再出发”的昂扬斗志,坚持不懈创新探索。在7月底对江苏省开展的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中,中央依法治国办第三督察组对苏州的40多条好经验予以充分肯定,并建议推广。
力争上游 探索创新有成效
古语有云: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当下的苏州,有许多在江苏省乃至全国具有标杆意义的法治政府建设成果:
在全国率先确立政府立法全流程评估制度,探索镇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在江苏最早开展地级市依法行政考核,最早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最早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议,最早探索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体系,最早探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苏州这种力争上游的精气神更加凸显:
在全国,率先提出“让法治成为苏州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率先出台《全面推进法治苏州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2016—2020年规划》;率先启动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编制工作;率先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产生全国首个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数;率先出台《苏州市人民政府立法前评估办法》,以政府规章形式确立立法前评估制度;率先探索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出台《苏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现决策目录化管理和网上运行全覆盖;率先出台“苏法十条”,即《关于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若干意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达产;率先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建设,建成全国首个宪法宣传教育馆……
在江苏,率先出台“不见面审批”清单,率先实现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全覆盖,率先将长期停业不经营企业的清理吊销时间缩减一半;强化高质量制度供给保障,率先出台《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率先启动法治乡村建设地方性立法;率先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文件识别、分级审核和能力建设“三项机制”;率先启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并完成改革任务,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率先开发“行政执法便民通”手机客户端,推进执法实现“指尖上的公正”;率先推行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
柔性执法 法治环境更宽容
N个“率先”,造就了苏州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口碑,也让“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深入人心。据统计,苏州现有超过75万户民营企业,民营经济注册资本总额近5万亿元,上半年GDP达到11132亿元,增速4.2%。
市场主体的感受是真实检验。说起今年早些时候的一场虚惊,小吴和小王都表示了对苏州“带温度”执法的认可。原来,二人开设的网店都因发布宣传内容时未标明专利号、专利种类,涉嫌违反广告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而被举报。吴中区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在调查结束后,给了他们不予处罚的决定。这得益于一个叫做“免罚清单”的新事物。
2020年3月,《苏州市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正式发布,明确454项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将免罚或轻罚,涉及市场监管、劳动用工、工程建设管理、河道管理等多个领域。据悉,这是江苏省首份市级跨领域免罚轻罚清单。
苏州在实践中对清单事项动态调整,于2021年2月推出2.0版“免罚轻罚”清单353项。2022年3月,再次形成清单3.0版,涉及事项455项,相比2.0版增加102项,并新纳入“首违不罚”的规定。
据记者了解,苏州在清单实施过程中注重运用柔性执法方式,强化行政指导,并配套建立健全“不予处罚和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企业档案记录、信用惩戒管理等制度。苏州还制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对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没有明显社会危害,采取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依法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尊重和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提供更宽容的法治环境。
“免罚轻罚”及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等清单,是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一环。苏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吴庆文说,苏州始终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重点任务,梳理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问题,推出具有苏州特色的包容审慎监管举措,增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核心赋能 组织保障强有力
在一系列“敢为人先”的创新探索背后,有强有力的党的领导“把舵定向”。苏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爱军说,苏州将党的领导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最根本保证,以法治政府引领全面依法治市跃升新台阶。
据了解,苏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历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扩大)会议均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听取工作汇报、部署重点任务。市政府每年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印发考评标准,强化推动落实。
在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方面,苏州全面贯彻国家和省部署要求,细化责任清单,明确建立法治建设责任制体系。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作为年度重点任务纳入党的建设考核,通过述法、监测评价、履职评议、外部结构化评估、法治指数发布、约谈通报等形式,保障推动履职。黄爱军透露,今年还将在深入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测评全覆盖基础上试点开展县级市(区)部门、镇(街道)党政负责人向依法治市(区)委员会述法工作,进一步推动留痕监督、落实见效。
为提升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苏州完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规定每年常务会议学法不少于4次,加强对民法典、行政处罚法、长江保护法等新出台、新修订法律法规的集中学习。全面启动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修订《苏州市县处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办法》,更好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头雁效应”。
为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细,苏州通过督察压实法治责任,破解突出问题,补齐短板弱项,2019年以来先后组织综合督察4次、专项督察7次,累积发现和纠正问题近500个,切实发挥督察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督促推动作用,实现更多领域率先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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