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时评
□ 马树娟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民间借贷纠纷检察监督典型案例,典型案例积极回应民间借贷纠纷检察监督办案中常见的证据审查、借贷利息、民刑交叉等问题,为各级检察机关准确办理相关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明确指引。
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的重要补充,对于缓解市场资金供求矛盾、提高融资效率具有积极意义。不过,从司法实践看,民间借贷也容易成为矛盾纠纷的高发地。这主要在于有的当事人在借贷过程中采用现金方式交易,未能留痕,或者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不明,致使后期维权陷入困境;还有一些企业和个人则试图通过虚假诉讼逃废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这也凸显出综合审查款项是否全部交付、借款发生是否符合常理的重要性。
然而,在现实中,由于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案件往往披着合法的外衣,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加之此类案件多以调解方式结案,使得骗局很难被发现。这就需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从而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民间借贷良性发展保驾护航。
在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检察机关在办理虚假诉讼检察监督案件时,全面客观认定借贷事实、综合审查判断相关证据,从发现虚假诉讼监督线索,到运用多元化调查核实手段;从处理案件实体法律问题,到惩戒虚假诉讼当事人,都体现了检察机关精准监督和能动履职的积极作为。这些案件的办理,不仅通过公权力监督有效实现了私权利救济,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实现了监督一案、警示一片的社会效果,同时也为各级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多角度、宽领域的办案思路。
民间借贷秩序是否良好,关系着出借人合法权益的维护,也关系着社会金融秩序的安全与稳定。各级检察机关要以典型案例为指引,依法能动履职,精准治理民间借贷虚假诉讼,引导民间借贷规范发展,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从而更好地守护司法公正和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