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罗莎莎
□ 本报通讯员 沙广超 陈苏燕
从“搭伙”其他单位办公室分设办公点、两个人奔走“打游击”的“散装司法所”,到500余平方米的独立办公区域、9名专职工作人员……提起江苏省张家港市司法局锦丰司法所的变化,所长赵铮有一肚子的话:“我在司法所工作了10年,现在的司法所变化太大了!”
2000年,锦丰司法所成立。2020年,该所搬迁至新大楼独立办公,其中有高度现代化的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互联网服务区、社区矫正宣告室、法律援助室、调解室、心理咨询室等,功能分区一应俱全,“一站式”服务窗口初步形成。2021年3月,该所正式跨入“苏州市标杆司法所”行列,10月获评全国模范司法所。
锦丰司法所的蝶变是苏州市探索开展司法所分类建设、定级管理,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质量整体跃升的一个缩影。苏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倪云开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自2021年开展司法所分类建设工作以来,全市已建成标杆司法所27家,高标司法所19家,司法所逐渐成为全市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一支主力军。
分类+定级
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的最基层单位,是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但发展过程中欠账较多、资源不均衡也是实践中切实存在的问题。
“早在2016年,苏州就出台了《苏州市司法所所务管理规定(试行)》,通过加强所务管理,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苏州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陆红英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初步打牢基础后,苏州确定了分类建设、定级管理的思路,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
从印发《关于推进标杆司法所建设的通知》,对先行试点的司法所实施重点提档升级;到编制《苏州市司法所分类建设标准》《苏州市标杆司法所建设指导标准》,因所施策、提档升级;再到印发《关于司法所实行分类建设定级管理的通知》,建立司法所分类建设质量评价新机制……苏州逐渐蹚出一条司法所建设的新路径。
记者了解到,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苏州根据乡镇(街道)常住人口、辖区面积、经济发展状况、法治需求等因素,将司法所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三个类型,以“建强大型所、建优中型所、建精小型所”的原则,合理布局、错位发展,高标准落实司法所分类建设的“规定动作”。
同时,苏州还因地制宜做好司法所定级管理的“自选动作”,将司法所建设层次区分为“非标所”“标准所”“高标所”“标杆所”四个等级进行评价,高质量抓好各项重点措施的落地落细,着力打造一批“名、特、优”司法所,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一系列‘给力’举措抓住了司法所建设发展的‘牛鼻子’,通过‘强筋健骨’,全市司法所建设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倪云开介绍,不到3年,全市92家基层司法所办公面积增加8300平方米,新增68名工作人员,投入经费6965万元,硬件设施和服务能力大幅提升,12家司法所获司法部、省司法厅表彰,为苏州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筑牢了根基。
盆景变风景
“三步走”提升整体质量
“司法所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平台,是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提升司法所建设的整体水平、打通法治建设的‘最后一公里’至关重要。”倪云开说。
既要打造试点的“精致盆景”,更要营造普及的“美丽风景”。为做实司法所建设这篇大文章,为基层法治建设注入新动能,苏州实施了“三步走”决策部署,制定建设标准,试点先行。召开工作推进会,编制实施方案、建设标准等配套指引,适时调整优化,确保创建标准科学合理;突出典型示范,梯次推进。围绕“力量多元化、业务系统化、运行智能化、管理规范化、保障科学化”的建设标准,分批从全市各板块选择若干家司法所实施重点提档升级,串点成链,锻造司法所建设优势链;强化跟踪指导,确保质量。严格评价通报,落实跟踪动态管理,做到“成熟一家评定一家”“退步一家摘牌一家”,不定数量、不定比例。
“在首批15家苏州市标杆司法所授牌后的首月内,又有20多家司法所向我们申报创建标杆司法所。”陆红英说,以先建引领后建,发挥示范引领辐射作用,“标杆所”的示范作用带动了全市司法所建设新热潮。
在全面推进司法所高质量发展过程中,苏州各地因地制宜,不断创新机制。太仓市探索打造政治、法治、智治、文治、综治“五治融合”现代化司法所;昆山市司法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下沉司法所担任党建指导员,推进司法所党建和业务两融合、双促进;吴中区将基层司法行政考核情况纳入区委区政府对街镇高质量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司法所建设不断提质增效;姑苏区把司法所建设分批纳入区政府民生实事工程,每年重点对两家司法所进行提档升级;吴江区、相城区、高新区积极推介宣传试点司法所的经验做法,组织现场参观学习,以点带面推动全区司法所建设均衡发展。
各司法所立足实际、精心打磨,打造出了常熟市司法局支塘司法所和董浜司法所“支法董法”、相城区司法局元和司法所“法润元和”、姑苏区司法局双塔街道司法所“小巷评理”等一批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区域特色的司法所品牌,并在全市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有效带动了司法所建设和履职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
小所大作用
当好基层政府法治参谋
以前,司法所的主要工作是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和社区矫正等;近年来,司法所的责任更重大、领域更宽广、职能更优化,由原来的“打辅助”逐渐变成“唱主角”。
这个身份的转变,让太仓市司法局娄东司法所所长宋怡婷的担子一天天重了起来,她也逐渐练就了“十八般武艺”。去年以来,宋怡婷已列席街道班子会议10余次,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起草审核协议文件、提供法律咨询及走访服务等60余件次。
除了成为基层党委政府的“左膀右臂”外,基层司法所更是成为基层社区提升三治水平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今,在姑苏区沧浪街道画景坊小区,法律顾问参与小区自管小组法治论证程序已成为常态。
“针对小区选择何种自治方式、如何组织居民投票形成决议等成立小区自治管理组织的每个步骤,由司法所建立法治论证机制,明确小区物业管理不明之处可由法律顾问提供法治论证意见,分析法律风险点,开展合法性审查,通过论证后方可公示流程并组织实施。”姑苏区司法局沧浪街道司法所所长史春明亲历了该小区建立自管小组的整个过程,对小区自治管理的蝶变,他看在眼里,乐在心里。
在画景坊小区社区党委书记贾贯银看来,司法所加入后,让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规则融入小区自管过程中,才有了现在这番景象。
“小阵地”释放“大能量”。近年来,苏州市紧扣助力高质量发展的主题,以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为抓手,推动各地司法所在当好基层政府法治参谋、不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聚焦发力,进一步展现新时代司法所新担当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