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马利民 文/图
□ 本报通讯员 谷才霞
县一级治理是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四川省渠县严格落实党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创新推进“最多跑一地”“最多找一人”改革,率全省之先建成县级、片区、乡、村四级综治中心,推动信访和矛盾纠纷“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为探索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渠县经验”。
四级综治中心形成系统治理优势
今年6月20日,位于渠县综治中心的宕渠中央法务区,迎来了两位“针锋相对”的访客。原来,两人因借款一事陷入纠纷,争吵不断之下,决定到宕渠中央法务区,请人“主持公道”。在充分了解基础案情后,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并根据案情就地审理,最终,双方当庭达成分期偿还的协议,了却了这桩烦心事。
实际上,这已经不是宕渠中央法务区第一次受理这样的案件。自“落户”渠县综治中心后,宕渠中央法务区集合了渠县法、检、公、司业务骨干,形成了法律咨询、援助、鉴定、公证、复议、诉讼、劳动仲裁、法治审查服务的“一站式”法治服务平台,“法律有难题,就找法务区”已经成为很多渠县百姓遇到法律问题时,寻求帮助、咨询问题的首选。
图为近日,渠县综治中心妥善化解一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纠纷,信访人满意,息诉息访。
宕渠中央法务区,是渠县综治中心功能模块当中的一部分,也是渠县构建从县到村的四级治理体系、实现系统治理的一个缩影。据了解,2020年,渠县已在四川省率先成立综治中心,中心设立受理服务、接访服务、审理仲裁和研判指挥系统,集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等13中心为一体,23个部门派员入驻,9个专调委集中进驻。
为打通上下壁垒,实现有效治理,渠县还设立了7个片区综治中心,统筹整合片区内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力量,解决基层社会治理力量薄弱、专业性不强等问题,实现“警源、诉源、访源”三源共治。同时,在全县的37个乡镇(街道)、415个村(社区)综治中心整合调解、信访、网格等治理力量,实现实体化、标准化运行。
便民利民“最多跑一地”改革见效
“没想到就跑了综治中心一个地方,就把困扰了我几年的问题一次性解决了,太方便了!感谢你们!”今年6月,家住渠县渠江街道北大街的陈大爷走进渠县综治中心寻求帮助。
原来,某小区因为原猪鬃厂拆迁未谈妥,陈大爷的不动产登记证一直没办下来。在听了他的诉求之后,入驻渠县综治中心的不动产中心、住建局、征补局、税务局立即召开联席会议,通过多方释法、说理,就拆迁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同时立即启动交税程序,全程由渠县综治中心的政务服务综合窗口进行代办协办。仅用3天,陈大爷就拿到了不动产登记证。“政府推行的‘最多跑一地’改革,确确实实为人民群众办了一件大好事!”陈大爷开心地说。
近年来,渠县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不仅打造出宕渠中央法务区这样的“一站式”法治服务平台方便群众,还在渠县政务服务中心、渠县综治中心互设综合服务窗口,双方互派工作人员常驻,实现工作联动、信息互通,在综治中心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由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全程代办协办,在政务服务中心涉及的矛盾纠纷由纠纷综合调解窗口就地化解,实现“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的有机融合。
同时,这一融合也逐层向下推行,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一级同样实现有效互通,一体化运行。“进一扇门,处理所有事”,无论群众要办理什么事项,只需要跑便民中心或综治中心其中任意一个地方,就能实现有效办理,极大节约了群众的时间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
综治中心成解决群众诉求终点站
近年来,渠县坚持“调解优先,诉讼断后”原则,充分运用好县综治中心这一平台,建立起“矛盾纠纷调处—司法确认—诉讼引调—代理诉讼”的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调解工作体系,借助社会专业力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诉前。坚持警源、访源、诉源治理与警调、访调、诉调、访诉对接相结合,依托“宕渠中央法务区”,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优先开展调解。推行县级领导接访,每天1名县领导轮值,统筹随访随解、联合接访、跟踪督办,着力化解“确权办证难、老旧小区电梯安装难、信访积案化解难、物业服务提升难、惠民政策兑现难”五难问题,把综治中心打造成为解决群众诉求的终点站,推动了信访和矛盾纠纷“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
从以前的被动接访,到现在主动约访、接访、下访,联动化解,渠县实现了社会治理的方式之变;从以前的四处跑、到处访、相互推,到现在跑一地、有序访、就地办,从过去信访化解的中转站,到现在的终点站,渠县实现了秩序之变。2021年,渠县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9815件,化解成功率达99.7%,县级信访总量同比下降3.26%,信访部门和责任单位受理率达100%,按期答复率为99.2%,群众对信访部门和责任单位的满意度达97.2%。
在探索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过程中,渠县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紧扣“创新平台,集成融合”,摸索出一套切实有效的县域治理模式,提升了县域社会治理效能,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得到进一步提升,渠县也先后获评“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国信访“三无县”、四川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四川省“平安建设先进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