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徐强 见习记者刘欣 为了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与相关法律的衔接协调,完善法律责任制度,保护个人、组织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国家网信办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于近日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
据悉,《征求意见稿》拟对网络安全法作以下修改:一是完善违反网络运行安全一般规定的法律责任制度。结合当前网络运行安全法律制度实施情况,拟调整违反网络运行安全保护义务或者导致危害网络运行安全等后果的行为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
二是修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的法律责任制度。进一步完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有关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三是调整网络信息安全法律责任制度。适应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实际,对违反网络信息安全义务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整合。
四是修改个人信息保护法律责任制度。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了全面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责任制度,拟将原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责任修改为转致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