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黄辉
一段时间以来,江西省石城县液化气行业频频出现以赵某为首的恶势力集团强买强卖、串通涨价、追逐拦截、私自扣押等欺行霸市乱象,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甚至引发治安事件。
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主犯赵某有期徒刑5年10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对其他成员分别判处1年3个月至4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回应社会关切,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赣州市以案促改,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液化气行业乱象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气霸”的嚣张气焰,市场秩序焕然一新,全市瓶装液化气销售价格普遍下降,部分县(市、区)从原来的每瓶120元左右降至90元左右,降幅达25%,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这是江西省全方位深入行业领域整治、抓实做实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着力提升长效常治实效的一个缩影。
江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组长罗小云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江西作为红色圣地,不断巩固拓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政治意义和政治责任特别重大。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以来,江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一手抓依法惩处,一手抓深化源头治理,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上半年全省扫黑除恶满意度达98.79%,再创历史新高。
确保实效 争创一流
以更高标准明确定位、以更强规范促进共举、以更大力度健全保障……为不断巩固拓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江西省委常委会和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围绕“确保实效、争创一流”目标,作了一系列精心研究部署和动态推动落实。
江西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的若干措施》,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颁布《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决定》,进一步完善落实五级党政主要领导带头抓、省市县联动、各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
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江西首创“7+X”清单管理机制,通过定期调度和通报各地党委书记、市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7长”和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责任、工作、问题三项清单,并纳入年度考核,激发各级各部门“一把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坚持不懈全力抓,建章立制常态化。为完善清单管理体系,江西将“7+X”定期通报制度予以固化提升,突出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常态推动“7长”积极履责,各相关部门协同持续发力。同时,将原有“1+N”机制体系整体拓展为“2+20+N”体系,夯实长效常治机制。
纵深推进 源头治理
今年6月9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上饶市信州区、宜春市袁州区、鹰潭市月湖区、萍乡市安源区法院对7起养老诈骗案件进行集中宣判,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涉案金额11.18亿元,51人获刑,在全社会形成有力震慑。
据了解,江西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结合起来,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问题,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
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截至今年7月,江西共破获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案件22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39名,打掉犯罪团伙33个。目前,已审结各类养老诈骗案件35件159人。
推进行业领域整治,是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中之重。江西深化源头治理,制定出台《关于深入推进行业领域整治的框架意见》,高质高效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并对围标串标、非法采矿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既去“存量”,又防“增量”。江西通过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贯彻、强化机制衔接以及修订涉黑恶案件办理指引等,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做到打早打小、露头就打。自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新打掉涉黑涉恶组织43个,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301件,处理678人,涉黑恶案件执行到位率达99.1%。
深度融合 综合牵引
走进寻乌县留车镇庄干村,只见村内道路宽敞整洁,房前屋后绿树成荫,男女老少其乐融融,一派祥和宁静的农家风光。
谁能想到,“陈邝两姓、打死人命”这句顺口溜曾一度是该村负面形象的代名词。
“早在多年前,这里小打天天有、大打三六九。”当地村干部告诉记者,庄干村以陈姓、邝姓为主,以前村里宗族势力横行,拉帮结派、打架斗殴现象严重,甚至干扰村两委换届选举。
针对庄干村前期党组织软弱涣散的情况,留车镇以党建为引领,以法治为规范,以自治为协调,以德治为统筹,全面推进“三治融合”,突出整治“问题村官”和“不守规矩”现象,使该村实现了由乱到治、由差到好、由无序到规范的转变。
庄干村的蝶变,正是江西注重深度融合、发挥综合牵引作用、巩固基层组织建设的生动写照。
近年来,江西常态化运用村两委成员资格联审机制,组织开展“回头看”,排查软弱涣散村党组织411个,确定67个重点村实行分类管理;组织开展平安江西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年活动,充分发动平安志愿者、网格员、农村“法律明白人”等力量,推动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管”的多元化群防群治格局。
为推动基层矛盾风险化解,江西颁布实施了《江西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制定了《江西省社会矛盾多元化解处置工作规程》,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调解平台和组织作用,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筑牢诉源治理“第一道关口”。
伴随平安法治建设的铿锵脚步,赣鄱大地正呈现出一派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崭新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