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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司法厅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立法补基强基

□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本报记者 崔东凯 张冲“聚焦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了解需求、明确思路,为优化...

□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本报记者 崔东凯 张冲

“聚焦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了解需求、明确思路,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的制定提供有力参考和科学依据。”近日,黑龙江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崔永洪在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提出明确要求。

近年来,黑龙江省司法厅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统筹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履行司法行政工作各项职能,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了重要保障。

优化营商环境 立法补基强基

黑龙江省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建设,在地方行政立法工作中,对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法规规章优先安排、加力推进,强化审修、突出实效,高质量完成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立法工作。

省司法厅立法一处处长姜涛告诉《法治日报》记者,2019年,黑龙江省出台了首部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同时,为保证条例的有效贯彻实施,在全国率先开展了营商环境监督专项地方立法工作,出台了《黑龙江省营商环境监督办法》。

今年5月13日,省司法厅邀请9家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代表以及省人大财经委等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召开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座谈会,听取对《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夯实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基础。

今年以来,省司法厅围绕“补基强基、健全配套”,继续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地方行政立法。加力推进数字经济、建筑市场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等立法项目的制定、修改工作,不断健全以《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基础的“1+N”法规制度体系,为企业健康发展持续创造更加优良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省司法厅还将积极协调、谋划推进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和创意设计产业等新兴领域立法工作,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提升法治素养 抓住“关键少数”

8月17日,由哈尔滨市道外区委依法治区办组织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争做法治道外人”知识竞赛火热进行。答题现场,选手反应迅速、气氛热烈,经过激烈角逐,最终,区委代表队获得一等奖,区政府代表队、街镇代表队获得二等奖。

今年年初,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将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作为全省普法骨干培训班的重要内容抓好贯彻落实。

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名义印发《黑龙江省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组建“八五”普法讲师团,与省委宣传部、省法学会联合下发通知,确定16个单位为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

6月27日,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省法学会共同举办全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报告会,邀请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省委法律顾问、博士生导师杨震教授作专题辅导。省委各部委、中省直各有关单位分管法治工作负责同志等140余人参加报告会。

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处长王鹏介绍,省委依法治省办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重要的政治任务。通过举办全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报告会、培训班和座谈会等方式推动全省从事法治工作的领导干部树牢法治信仰、提升法治素养、增强法治能力,以“关键少数”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动全省营造守诺践信、依法办事的营商环境。

执法包容审慎 推行“四张清单”

今年5月9日,黑河市五大连池风景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供热企业的煤料及生产中产生的炉灰裸露堆放,可能造成扬尘污染,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按规定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后,企业立即改正了自身违法行为。经执法人员认定,企业积极配合,及时整改,未产生明显环境污染后果,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适用生态环境领域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对企业免予处罚。经集体讨论后,下达了《不予处罚决定书》。

黑河市司法局局长戴春雷说,在该起执法过程中,企业签订了改正违法行为的承诺书,对违法行为深刻反省,因整改及时,免予执行罚款,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促进了企业守法经营。

今年3月,黑龙江省司法厅在全省行政执法领域,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并推动柔性执法相关举措写入地方立法。以优化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为切入点,切实解决“一刀切”执法等突出问题,有效提高执法容忍度、规范度和发展宽松度,促进法律“权威力度”和执法“人性温度”有效融合。

据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原永梅介绍,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各地各部门累计确定不予行政处罚事项9045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14576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5471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270项,涵盖市场监管、商务、住建等39个执法领域,各地通过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办理案件5923件。

律师跟踪服务 仲裁兜底保障

今年年初,司法部对全国“无律师县”情况进行摸底,确定将包括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在内的46个“无律师县”纳入今年解决范畴。

7月29日,省司法厅举行全省“无律师县”律师事务所颁发执业许可证仪式。副厅长陈宏为伊春市的黑龙江联合(嘉荫)律师事务所、黑龙江联合(丰林)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奔途律师事务所,大兴安岭地区的黑龙江雪帝律师事务所、黑龙江杜鹃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颁发执业许可证书。

8月15日,随着杜鹃律师事务所在呼玛县正式揭牌,标志着黑龙江省彻底告别“无律师县”。

黑龙江省律师协会秘书长张旭介绍,2021年9月,黑龙江省司法厅、省工商联共同研究制定了《法治民企行动方案(2021-2025年)》,深入推进律师进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精准有效对接企业法律需求,主动服务企业防范应对法律风险。

近年来,黑龙江省仲裁工作在东北亚区域的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今年以来,东北亚国际仲裁中心、哈尔滨金融仲裁院、哈尔滨知识产权仲裁院、牡丹江金融仲裁院和绥芬河国际商事仲裁院先后成立,极大推动了商事仲裁工作的发展。

为服务保障发展龙江冰雪经济,黑龙江在全国率先开展冰雪旅游冰雪体育仲裁工作,今年6月,省司法厅、文旅厅、体育局积极把握后冬奥战略机遇,共同印发《关于为冰雪旅游冰雪体育提供仲裁法律服务的指导意见》,创新冰雪旅游、冰雪体育法律服务举措,完善冰雪旅游、冰雪体育法治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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