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
记者近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了解到,新专利法实施一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仅用不到4个月的时间(不含中止时间)审结首批2起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介绍,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要适当加强中央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事权。2021年6月1日,修改后的专利法正式实施,赋予国家知识产权局处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央事权,这是在知识产权领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改革举措。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此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时建章立制,形成工作机制,力求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快速、专业的优势,及时有效维护权利人权益。
张志成说,国家知识产权局审结的首批案件聚焦知识产权保护领域难点问题,高效作出裁决,责令被请求人停止侵权行为,充分发挥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保护方面的专业优势,体现了行政保护的效率,获得普遍认可,为维护权利人和社会公众合法权益、及时制止侵权行为拓展了新渠道。
张志成表示,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履行好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这一法定职责,固化有益经验,推动工作不断深化细化:一是办实、办细、办好一批有典型性和影响力的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有力震慑侵权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对地方行政裁决案件办理的指导,推动形成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一盘棋的良好局面。二是切实提升行政裁决办案能力,持续推进技术调查官制度和队伍发挥效能,完善检验鉴定机制,加强对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办理的技术支撑。三是织密织牢知识产权保护网,推动与有关管理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强化行政裁决执行见效,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秩序,为塑造良好的创新和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