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蔡岩红
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和绿色低碳发展,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至2023年底。国家税务总局8月31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7月,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406.8亿元,同比增长108.5%,其中7月份免征车购税71.7亿元,同比增长119.1%。
据了解,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购税政策实施以来,政策效果持续显现,有效激发了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今年1-7月,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319.4万辆,同比增长1.2倍。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中国财税法治研究院研究员王婷婷认为,再次延长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购税政策执行期限,将持续刺激释放市场需求,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生产和技术创新,提升产品供给品质。同时,更大范围推动充电、换电、维修、保养等配套行业发展,提升全产业竞争力。
税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将及时联合财政部制发公告,持续动态更新《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并在车辆合格证电子信息中加注免税标识,在申报时实现自动识别,简化办税手续,让纳税人快速享受税收红利,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能源战略转型和稳定宏观经济大盘贡献税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