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6日讯 记者朱宁宁 “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继续扩容。经有关方面推荐并考察调研,第四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已经确定,近期将陆续启动相关工作。至此,全国31个省(区、市)都设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立法规划室主任杨合庆今天对外介绍了相关情况。
据了解,本次将增设的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包括: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杏花岭区域党群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人民广场街道办事处、吉林省珲春市人大常委会、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尖山农场有限公司、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东嘎街道办事处、青海省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人大常委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县胡地亚于孜镇人大主席团。
“上述各点中,除一个属于中部地区外,9个都在东北地区、西部地区和民族地区。”杨合庆介绍,这些新设基层立法联系点是按照“上下结合、通畅基层渠道;适当增加,积极稳妥推进;发挥作用,助力民主法治”的工作思路,根据有基础、有特色、有意愿的设点要求,在反复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增设的。
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是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举措。2015年7月、2020年7月、2021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分三批共设立了2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分布覆盖全国三分之二的省(区、市),辐射带动全国各地设立509个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和近5000个设区的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
“面向未来,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和民主立法中将承载越来越重要的使命、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们将在以往工作基础上,继续按照扎实推进、加强联系、丰富形式、发挥作用的思路,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杨合庆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还将继续支持地方人大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做好地方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共同努力,不断增强整体功能、提升整体水平,为新时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和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