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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激活市域社会治理新动能

□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地市巡礼□ 本报记者 鲍静 丁国锋2021年4月3日,江苏省常州市溧阳社渚镇村民李某新夫妇驾驶车辆时,因避让电瓶...

□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地市巡礼

□ 本报记者 鲍静 丁国锋

2021年4月3日,江苏省常州市溧阳社渚镇村民李某新夫妇驾驶车辆时,因避让电瓶车导致车辆失控坠入河中,正在附近虾塘劳作的村民李某某,听见巨响和呼救声后立即赶到河边查看。危难之际,李某某不顾自身安危跳入河中对夫妇两人展开施救,先后将李某新夫妇救上河岸,自己却因体力不支引发休克,后经医院治疗才康复出院。李某某被当地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

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中,常州市弘扬“尚德守义”传统美德,依法推进见义勇为事业,创新见义勇为工作机制,让“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在常州大地广泛传播,形成人人争当、愿当“勇者”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凝聚社会正能量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夯实保障基石

让群众“无忧勇为”

试点工作中,常州市持续健全“一朝勇为、终身无忧”的全方位保障体系,有效防止见义勇为人员“流血又流泪、伤身又伤心”,在全市7家三甲医院开辟见义勇为受伤人员救治“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治疗、优先住院,由见义勇为基金会垫付医疗费用。

常州市聘请优秀律师团队,为见义勇为人员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帮助解决赔偿等问题,严防“碰瓷”讹诈行为出现。

此外,常州市建立见义勇为优抚基金,目前基金总量已达到6.9亿元。同时,创新落实见义勇为人员伤残抚恤、综合医保、定期康养等8项优抚政策,组织志愿者队伍常年对见义勇为人员家庭提供关爱服务。

优化认定程序

让群众“争先勇为”

试点工作中,常州市健全认定举荐机制,确保应奖尽奖,出台见义勇为认定规范,职能部门于发现或受理后15日内调查、审核,经县级公安机关确认后,予以表彰奖励,对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常州市建立公安、应急、消防、医疗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见义勇为线索举荐联动机制,在网上设置群众举荐通道,第一时间受理举荐线索,并向群众反馈办理结果。

同时,常州市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见义勇为举报奖励办法。

创新褒扬激励

让群众“自觉勇为”

试点工作中,常州市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激励群众“该出手时就出手”,市政府每两年召开一次表彰颁奖大会,实行见义勇为送奖上门,把荣誉送到单位、社区、家庭,把获见义勇为表彰作为参评“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红色物业”等的优先条件。

常州市出台见义勇为奖励工作实施意见,综合考虑行为效果、危险程度等实施奖励。2020年以来奖励1.6万人次1859万元,最多的3万元;对一般性好人好事发放微信红包5.6万人次70余万元,引导群众“勿以善小而不为”。并在全市镇、村设立773个见义勇为工作站(室),由见义勇为模范人物带动群防群治、守望相助,形成见义勇为青蓝相继、薪火相传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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