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春8月10日电 记者刘中全 记者今天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截至7月底,今年吉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据了解,吉林省政府和吉林高院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通过不断深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2019年至2021年,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分别达到21.1%、65.5%、80.4%。
2020年1月,吉林省政府和吉林高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2020年11月,吉林高院与省司法厅共同印发《关于落实府院联动机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通知》,将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列入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2021年6月,吉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关于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2021年12月,吉林高院制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实施细则》,细化司法解释的原则性规定、出庭应诉程序,并明确由法院承担甄别责任,对于需要负责人出庭的案件在开庭前向行政机关发出通知。下一步,吉林高院在巩固现有工作成果基础上,将进一步扩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案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