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时评
□ 林楠特
近日,在生态环境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表示,从全国环评文件常态化复核情况看,存在着环评文件粗制滥造、弄虚作假的情况,必须对环评弄虚作假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保持严惩重罚的态势。
环评被称为在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简单来说就是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通过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科学合理的对策措施,从源头预防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生态破坏。环评文件能否真实反映情况,提出的对策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到生态环境保护的效果。环境影响评价法明确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必须客观、公开、公正。
然而,近年来,一些环评机构和人员出于利益原因,对环评工作极不负责,粗制滥造环评文件:有的环评文件高度重复甚至直接抄袭;有的遗漏重要环境保护目标;更有甚者编造虚假报告、篡改监测数据、调查数据以及危险废物鉴别结果……这些行为不但会破坏环评制度的公信力,更会给生态环境带来不良后果,必须坚持“零容忍”态度。
为严惩环评弄虚作假行为,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规定了环评机构等弄虚作假要承担相关连带责任;刑法修正案(十一)将环评弄虚作假行为入刑。与此同时,有关部门采取了加大复核抽查比例和频次、推进信用管理等一系列举措,以加强环评文件质量监管工作。此次生态环境部门的表态,再次传递出有关方面坚持严管主基调的坚定决心。制度建设和常态化监管协同发力,势必能形成对以身试法者的有效震慑,以儆效尤,斩断利益链条,压缩环评造假空间。
绿水青山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也是社会长远发展的最大本钱。企业、相关机构和人员必须对绿水青山多些敬畏和爱护,少些功利和短视,强化法治意识、诚信意识、责任意识,严守环评质量底线,依法守好环保“第一关”。有关方面要对环评弄虚作假行为严惩重罚,决不姑息,在常态监管和动真碰硬上持续发力,让环评真正成为环境风险的过滤器、安全阀,推动生态环境建设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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