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非凡十年
□ 本报记者 黄辉
盛夏时节,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石钟山附近的长江与鄱阳湖交汇处,水面烟波浩渺,两岸绿意葱茏。放眼望去,青山碧水,云雾曼妙,一幅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秀美生态画卷徐徐展开,令人心旷神怡。
踏遍青山人未老,风景这边独好。江西作为全国首批三个生态文明试验区之一,境内水系发达、河流湖泊众多,拥有152公里长江黄金水道和中国第一大淡水湖鄱阳湖,是名副其实的江南鱼米之乡。
江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小云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西政法系统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部门联动、系统治理原则,全力维护长江鄱阳湖区水域社会安全稳定,用法治力量擦亮“大江大湖治理”品牌,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立法:托举“绿色崛起”
鄱阳湖是亚洲最大的越冬候鸟栖息地,每年都有几十万只候鸟来此越冬。为全力守护“候鸟天堂”,江西紧盯禁渔、治砂、护鸟等重点工作,加强顶层设计,出台了全国首部专门保护候鸟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江西省候鸟保护条例》;
有着“千里赣鄱黄金水道”之美誉的江西,拥有五大河流,全省航道里程达5716公里。为迎接水运事业进位赶超大发展的春天,江西瞄准航道、港口码头建设、管理、运营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出台了水路交通综合性地方性法规《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
保护生态,立法先行。十年来,江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立法理念,着力构建符合江西实际、具有江西特色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保驾护航。
以水生态为例,江西围绕改善水生态环境和水生态功能,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出台了水资源条例、河道管理条例、水利工程条例、抗旱条例、实施防洪法办法、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节约用水办法等一系列水资源保护方面的法规规章,着力推进全省合理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水资源,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据了解,江西以问题为导向、以创新为引领,切实加强环境资源保护、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立法工作,近年来推动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50余部,用法治的力量托举江西“绿色崛起”。
执法:破解“九龙治水”
夜色笼罩下,长江九江段水天茫茫。
晚上9时许,伴随着轰隆的马达声,墨色的江面上划出一道银白色的水线。公安、渔政、水利、海事等部门10余名执法队员联合出动,驾驶巡查快艇向长江中心水域进发。
在张北水道江州水域,一盏灯光若隐若现,巡查队员发现似乎有人非法采砂。船主见势不妙,趁着天黑调转船头就往江北岸边逃跑,联合执法队驾驶快艇全速追击。
“停船!接受检查!”在水域拐角处,巡查快艇成功进行了拦截。经搜查,船上载有盗采的江砂。次日凌晨4时许,执法队员将这艘吸砂船扣押至集中停靠点。
这是九江市长江联合执法队连夜作战7小时打击非法采砂的一组镜头,也是江西深化联谊联防联治机制、实现长江鄱阳湖区水域精细化治理的一个缩影。
十年来,江西紧盯长江鄱阳湖区非法采砂、非法捕捞、非法猎杀候鸟、非法排污、破坏湿地等水域突出违法犯罪,由省委政法委牵头,组织省市县三级公安、渔政、水利、海事、林业5个部门在湖区开展全年常态化驻点联合巡逻执法,形成了以省级蛇山岛联合巡逻执法备勤指挥中心为核心、各县级联合巡逻执法点为支撑的“1+N”湖区整体防控网络,并将过去季节性巡逻执法调整为全年全天候联合巡逻执法,保障禁捕退捕政策有效实施,湖区治安环境得到根本扭转。
然而多年以前,这里却是治安问题突出、矛盾纠纷易发多发之地。早在2003年,江西就建立了鄱阳湖区联谊联防工作机制,滨湖市、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在情感联谊、矛盾联调、问题联治、治安联防等方面形成共识和合力。此后,经过多年的坚持发展、巩固提升和创新完善,实现了执法方式由“九龙治水”向“集中整治”的转变。
如今,鄱阳湖区联谊联防联治机制在原有省直8个部门、3个设区市、12个县(市、区)的基础上,横向拓展到沿长江的4个县(市、区),纵向延伸到乡(镇)、村(社区)两级,持续推动各地、各部门健全联谊联防、联合执法、行刑衔接、联勤保障等系列机制,“一盘棋”推进长江鄱阳湖区水域治理。
2020年,鄱阳湖联合巡逻执法联勤指挥系统和联合巡逻执法勤务光电雷达系统在蛇山岛投入使用。该系统以蛇山岛为中心,覆盖半径30公里,整合警用无人机和沿湖所有涉水部门1400多个视频探头,实现对湖区的全时空监控。同时,沿湖新增156个4G基站,解决湖区通信难题,实现管控手段由人力到科技转变,构建起人走船巡、视频监控、雷达监测、无人机巡航的“陆、海、空”立体化、智能化巡查防控体系。
与此同时,江西公安机关将森林公安、食药环侦、水警的机构职能进行整合,充实涉水执法机构、人员力量,专门建立了全省水域视频监控中心,与鄱阳湖联勤指挥中心实现联通。“昆仑行动”“长江禁渔”“赣鄱霹雳行动”“鄱湖护鸟”等一个个专项整治行动,剑指生态环境犯罪,守护赣鄱大地的蓝天碧水净土。
司法:打造“江西模式”
“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到庭……”去年6月4日上午10时,随着庄严的法槌声在长江岸堤敲响,瑞昌市人民法院长江干流江西段环资法庭将庭审“搬”到了长江边上,周边村民等60余人参加现场旁听。
本案中,被告人陈某等5人多次驾船至附近的长江水域偷捕长江野生鱼,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庭审中,5名被告人主动缴纳生态修复费用合计1.45万元。法庭在当庭判处被告人刑罚的同时,还禁止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进入长江水域作业。庭审结束后,法检两院联合长江航运公安局九江分局进行了增殖放流活动。
不负绿水青山,方得金山银山。十年来,江西法院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专业审判机构(团队)建设为基础,以审判机制建设为重点,努力打造环资审判特色品牌,全力守护赣鄱大地的绿水青山。
据了解,江西法院完善环资案件归口审理,实行环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二合一”或“三合一”归口到环资审判庭审理模式,有的法院还实行“四合一”审理模式,延伸至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的执行。同时,创立多个环资司法保护基地、宣传教育基地、生态修复示范基地,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江西模式”。
与之相呼应的是,这十年,江西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鄱阳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为根本,将监督视野由鄱阳湖湖区扩展到“五河”水系流域,同时将专项监督活动与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保护结合起来,实现对全流域生态环境的立体保护。
蜈蚣山水库位于长江流域鄱阳湖支流昌江中下游,面积5000余亩,因形似蜈蚣而得名。上饶市鄱阳县古县渡镇后山村位于蜈蚣山水库上游,该村有近百亩农田位于水库边上,却因地势较高,旱季用水难以保障。
为此,当地村民非法围堰300余米,占地数十亩修建了一个小水库,导致蜈蚣山水库与昌江出入口变窄,影响行洪安全。水政执法部门虽已下发整改通知书,但非法围堰一直没有拆除。
鄱阳县人民检察院获悉线索后立即开展立案监督。检察机关一边督促水政执法部门履职,一边与县水利局及当地政府就如何在保证村民抗旱用水的前提下清除非法围堰进行商讨。
先行修建引水渠、后期申报排灌站……在研究可行性方案后,当地有关部门随即对非法围堰进行了拆除。从发现线索到拆除围堰,前后只用了15天时间。
“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深化水域社会治理,关乎长江鄱阳湖区人民福祉、关乎江西高质量发展。”罗小云表示,全省政法机关要以“作示范、勇争先”的奋进姿态,强化担当精神,增强实干本领,凝聚广泛共识,全力做好长江鄱阳湖区联谊联防联治工作,为建设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提供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