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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福州市城镇房产纠纷仲裁办法》的决定

【发布部门】福州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
【发布部门】福州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2-05-31 【实施日期】 2002-05-31
【法律话题】 争议解决 【产业领域】 土地房产 ; 公共管理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福州市城镇房产纠纷仲裁办法》的决定


    (2002年3月26日福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2002年5月31日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



    福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福州市城镇房产纠纷仲裁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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