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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海南省通信条例》的决定

【发布部门】海南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
【发布部门】海南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2-03-28 【实施日期】 2002-03-28
【法律话题】 【产业领域】 信息通信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海南省通信条例》的决定
(2002年3月28日)

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
废止由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1995年4月21日通过的《海南省通信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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