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企业发生这样的事故,教训沉痛,我们帮你分析了事故的成因和防范对策,你们要逐项对照整改,严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日前,天津市北辰区检察院检察长闫旭彤在主持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公开听证会时,对犯罪嫌疑人王某说。
为了扩大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效果,该院通过区应急管理局邀请了多家生产规模大、安全责任重的企业界代表到会旁听,并当场进行“八号检察建议”宣传教育。
王某是一家规模较大的印刷企业老板。去年8月某天,该企业生产设备发生故障,造成员工一死一伤。事后经调查发现,企业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员工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就上岗工作,也没有制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王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立案。
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后,承办检察官王赞在审查中多次到案发单位调查核实案情、考察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同时还会同区应急管理局共同分析事故成因,研究防范方案。
“此案中王某系过失犯罪、没有前科劣迹,案发后认罪悔罪,主动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又迅速着手整改,我们拟召开听证会,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此外我们还想利用这个机会,进一步强化行刑衔接配合,共同把安全生产说清讲透。”王赞说。
听证会就不起诉部分评议后,检察官和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分别就“八号检察建议”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安全生产重要意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规定向企业代表进行了宣讲。
“这样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生动直观,比学习多少条制度都印象深刻,回去之后我们一定严格管理,让所有员工都牢记安全生产是第一位的,带血的产值没有意义。”参会的企业代表表示。
据了解,该院还将结合办案深化溯源治理,会同区应急管理局,围绕建筑工地、储油燃气等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排查和整改,消除和防范重大安全隐患。
陶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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