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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大米协会诉滨海县以祝米厂等侵害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射阳县大米协会诉滨海县以祝米厂等侵害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专用权纠纷案(2016)参阅案例17号 【裁判摘要】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单独的“县级...

射阳县大米协会诉滨海县以祝米厂等侵害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2016)参阅案例17

 

 

【裁判摘要】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单独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或者“产品通用名称”本身不能获得商标注册,除非该地名与产品通用名称结合,以地理标志的方式作为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注册。由于地理标志系由“具体地名+产品通用名称”构成,因此对地理标志商标的保护,亦应以此为界确定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

行为人在同种商品上以“商标+产品通用名称”组合等不规范方式使用其注册在后的商标,与权利人注册在先的地理标志商标近似,权利人主张行为人构成商标侵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原告:射阳县大米协会,住所地在江苏省射阳县合德镇红旗路53号。

被告:滨海县以祝米厂,住所地在江苏省滨海县通榆镇西沙村。

被告:赵长军,男,汉族,196718生,住江苏省兴化市大垛镇。

被告:上海市江桥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华江分公司,住所地在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华江路1115号。

原告射阳县大米协会(以下简称大米协会)因与被告滨海县以祝米厂(以下简称以祝米厂)、赵长军、上海市江桥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华江分公司(以下简称华江分公司)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大米协会诉称:200542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国家商标局)核准,其取得第3265993号“射陽大米及图”注册商标专用权,该商标核定使用类别为30类米,目前在有效期内。“射陽大米及图”集体商标为江苏省著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连续五年被评为上海食用农产品“十大畅销品牌”;荣获2010(首届)江苏品牌紫金奖;20115月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射阳大米产销量大、覆盖面广,拥有55家加工企业,50多万吨产销量、20多亿元产值规模,被确定为江苏省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国内领先。自商标注册以来,其严格按照《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实行“五统一”管理,做到十年安全无事故,质量问题零投诉。正是因为射阳大米享有极高的品牌价值和美誉度、认可度,众多大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为获得更高的大米销售价格,肆意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严重损害了涉案商标的声誉,并给涉案商标价值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201411月,原告调查人员发现被告赵长军在其经营的“赵家粮铺”销售了射场大米,其“射場大米”字样与涉案“射陽大米及图”注册商标中的“射陽大米”,均以行书字体书写,且都使用在大米商品上,极易造成消费者的误认和混淆。赵长军作为一家专业经营大米的个体工商户,公然大肆销售明知是侵犯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以祝米厂大肆生产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均已构成商标侵权。华江分公司作为一家规模大、经营管理经验丰富的大型粮油批发市场,明知众多商铺公然大肆销售侵权商品却视而不见,应当与赵长军和以祝米厂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请求判令:(1)赵长军立即停止销售侵犯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2)以祝米厂立即停止生产侵犯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3)赵长军、以祝米厂、华江分公司连带赔偿其各项损失人民币10万元(含维权成本);(4)本案的诉讼费用由各被告承担。

以祝米厂辩称:(1)“射場大米”未侵犯大米协会第3265993号“射陽大米及图”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第5444659号“射場She chang”注册商标,是朱坦于2006627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并于2009528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指定使用在第30类“米”等商品上。2009826,朱坦将第5444659号“射場She chang”注册商标许可给以祝米厂使用。以祝米厂在使用该注册商标时,严格按照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商品质量的同时,标明了厂名和产地。第5444659号“射場She chang”与第3265993号“射陽大米及图”是两个不同的注册商标。这种使用行为,并未构成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举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是完全正当的。(2)“大米”是商品“米”的通用名称,指定使用在“米”商品上不享有专用权。在注册商标后面加上指定使用商品的通用名称是商家的通常做法。以祝米厂在第5444659号“射場She chang”注册商标后面加上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大米da mi”并无不当,大米协会无权禁止其使用。(3)“射陽大米”的荣誉取得晚于第5444659号“射場She chang”注册商标的申请注册时间。即使早于“射場She chang”商标的申请注册时间,也不能阻止他人注册商标的使用。综上,请求驳回大米协会的诉讼请求。

赵长军辩称:(1)其虽经营“赵家粮铺”,但并不知道销售的“射场大米”侵犯了大米协会第3265993号“射陽大米及图”的注册商标专用权。(2)“射场大米”是在华江批发市场盛雨华处进的货,是正常进货、正常销售,有相关凭证予以证实。(3)其并没有大批销售“射场大米”,一共在盛雨华处进2吨的货。因此,对于大米协会要求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不予认可。

华江分公司辩称:(1)其作为上海大型的批发市场,与盐城有长期的合作关系。其是一家正规的批发市场,并不存在侵权行为。(2)其并不知道赵长军存在商标侵权行为,大米协会亦从未告知并让其进行查处。(3)作为市场的管理方,其与所有商铺包括赵长军都签订有合同,在合同中并作相关规定,故已尽了管理责任。本案中,赵长军销售的“射场大米”是否侵犯了涉案“射陽大米及图”注册商标专用权,在法院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侵权之前,市场是没有权利限制销售的。(4)根据商标法规定,大米协会应当向侵权者或者明知侵权的销售者主张权利,其作为市场管理方不应当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查明:

大米协会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业务范围包括稻米生产、加工、销售咨询、服务;行业维权;商标、品牌建设等。200286,大米协会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射陽大米及图”集体商标,其中“大米”放弃专用权。2005421,“射陽大米及图”集体商标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注册号为第3265993号,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0类米,注册地址为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注册有效期限自20054212015420止。射阳大米的具体生产领域包括射阳县临海镇、千秋镇、通洋镇、四明镇、阜余镇、海河镇、陈洋镇、海通镇、合德镇、黄沙港镇、县域内省属淮海农场、临海农场、新洋农场。射阳大米要求粒形椭圆、腹白小,硬质粒多,外观晶莹剔透,口感香糯绵甜,茶泡不硬。大米协会的会员有射阳县淮海米业有限公司、射阳县苏禾米厂等50多家,均可以使用“射陽大米及图”集体商标。经过大米协会的努力推广,“射陽大米及图”集体商标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20081225,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大米协会使用在米商品(服务)上的“射陽大米及图”为江苏省著名商标。2011527,国家商标局认定大米协会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30类大米商品上的“射陽大米及图”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

2006627,朱坦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射場She chang”商标。2009528,“射場She chang”商标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注册号为第5444659号,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0类糖果、茶、面包、糕点、方便米饭、米、食用面粉、方便面、面条、挂面商品,注册地址为江苏省滨海县陈涛乡工业园区内,注册有效期限自20095282019527

2009826,朱坦将第5444659号“射場She chang”注册商标许可给以祝米厂使用,许可限期自200982620118252011825到期后,继续许可给以祝米厂使用,许可限期至20148252014826到期后,再次许可给以祝米厂使用,许可限期自201482620151192014826《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第五条约定,以祝米厂不得任意改变第5444659号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第5444659号注册商标。

2014117,大米协会的委托代理人至华江分公司购买了“射场大米”一袋,盐城市盐城公证处对购买过程进行了公证,并将封存后的大米保管于公证处。经庭审比对,被控侵权产品射场大米外包装袋上使用的标识包括两个部分,上半部分为“射場大米”四个汉字,其中“射場”汉字略大,字体相同,“大米”汉字稍小,字体与“射場”稍有不同;下半部分为“She chang da mi”。如果从左右两半部分来看,左半部分“射場”和“She chang”,与第5444659号“射場”注册商标一致;右半部分为“大米”和“da mi”。但从视觉上看,左半部分“射場”和“She chang”与右半部分“大米”和“da mi”已完整组合在一起,浑然一体。同时,被控侵权产品“射场大米”外包装袋下端标注了“江苏·以祝米厂出品”,厂址滨海县通榆镇西沙村。

将被控侵权标识“射場大米She chang da mi”与请求保护的第3265993号“射陽大米及图”注册商标进行比对,存在以下相同点或相似点:(1)“射場大米”商标中“場”与“射陽大米及图”注册商标中“陽”右半部分相同,仅系偏旁不同。(2)“射場She chang”商标中的“射場”文字与“射陽大米及图”注册商标中的“射陽大米”文字字体较近。(3)在实际使用中,“射陽大米及图”注册商标中的“射陽大米”文字部分为红色,“射場大米”商标中的“射場大米”文字也为红色(具体见附图)。

另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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