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2006号运输工务司司长批示-法律法规
更新时间:2022-08-03 19:31:10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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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第200/2006号运输工务司司长批示,将若干权力转授予港务局局长,作为签订“内港南舢舨码头对开浅滩疏濬工程”合同的签署人。...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6-12-06
【法规编号】 705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00/2006号运输工务司司长批示,将若干权力转授予港务局局长,作为签订“内港南舢舨码头对开浅滩疏濬工程”合同的签署人。
运输工务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6/1999号行政法规第六条第二款及第七条,以及第15/2000号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转授一切所需权力予港务局局长黄穗文工程师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作为签署人,与耀记行(澳门)有限公司签订「内港南舢舨码头对开浅滩疏濬工程」合同。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运输工务司司长 欧文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