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文化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八月十六日第41/99/M号法令第五条及第六条,第6/1999号行政法规第五条第二款,第14/2000号行政命令第一款及第6/2005号行政命令第四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确认香港理工大学开办的社会工作文学硕士学位(家庭本位实务及家庭治疗)课程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带来利益,并核准该课程按照本批示附件的规定和条件运作,该附件为本批示的组成部分。 二、学生须取得三十学分,包括完成五门必修科目、四门选修科目及综合研究报告,方可获授予硕士学位。 三、学生如取得二十一学分,包括完成五门必修科目及两门选修科目,可选择以学位後文凭学衔毕业。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四日 社会文化司司长 崔世安 ——— 附件 一、高等教育机构名称及总址: 香港理工大学 香港九龙红磡 二、本地合作实体的名称: 澳门理工学院 三、在澳门的教育场所名称及 总址: 澳门理工学院 澳门高美士街 四、高等教育课程名称及所颁 授的学位、文凭或证书: 社会工作文学硕士学位的学位、文凭或证书:(家庭本位实务及家庭治疗) 硕士学位 五、课程期限: 三年或六个学期 六、课程学习计划: 科目 种类 学分 精要治疗 必修 3 家庭治疗之演进:结构取向及系统取向 " 3 家庭发展:婚姻、分居、离婚与重组家庭 " 3 社会情境及伦理 " 3 实务研究 " 3 学生须从下列科目中修读其中四门选修科目: 家校合作:理论与实践 选修 3 青少年犯罪与家庭 " 3 家庭暴力 " 3 管教、亲密关系与家庭 " 3 後现代家庭治疗:女性主义模式及叙事治疗模式 " 3 泛珠三角经济发展与民生 " 3 病态赌博与家庭问题 " 3 论文(综合研究报告) 必修 3 七、开课日期:二零零七年二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