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12/2001号行政法规订定的《澳门基金会章程》第十条第一款至第三款之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下列人士续任澳门基金会信托委员会委员(按中文姓氏笔划为序): 何鸿燊; 吴福; 吴仕明; 李沛霖; Anabela Fátima Xavier Sales Ritchie(林绮涛); 马有恒; Carlos Alberto dos Santos Marreiros(马若龙); 区宗杰; 崔世平又名José Chui; 曹其真; 彭为锦; Joaquim Jorge Perestrelo Neto Valente(华年达); 贺定一; 杨俊文; 廖泽云。 二、委任李鹏翥为澳门基金会信托委员会委员。 三、本批示自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一日生效。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五日 行政长官何厚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