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2007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法律法规
更新时间:2022-08-03 19: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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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第71/2007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将若干权力转授予劳工事务局局长,作为签订“供应升级电邮系统”的合同的签署人。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7-07-25
【法规编号】 6825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1/2007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将若干权力转授予劳工事务局局长,作为签订“供应升级电邮系统”的合同的签署人。
经济财政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6/1999号行政法规第三条及第七条,第6/2005号行政命令第二款,以及第12/2000号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转授一切所需权力予劳工事务局局长孙家雄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作为签署人,与“天网资讯科技(澳门)有限公司”签订“供应升级电邮系统”的合同。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七日 经济财政司司长 谭伯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