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主教大学高等教育基金建议下; 社会文化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二月四日第11/91/M号法令第十四条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6/1999号行政法规第五条第二款,第14/2000号行政命令第一款及第6/2005号行政命令第四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门高等校际学院开设商业科技管理学士学位课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课程的学术与教学编排和学习计划。该学术与教学编排和学习计划载於本批示附件一及附件二,并为本批示的组成部分。 三、本课程颁授学士学位,并按照《澳门高等校际学院章程》第七条规定,获葡国天主教大学认可。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社会文化司司长崔世安 ——— 附件一 商业科技管理学士学位课程 学术与教学编排 一、学术范围:管理 二、专业范围:商业科技管理 三、课程的正常期限:四年 四、完成课程所需的学分:153学分 五、授课语言:英文/中文/葡文 附件二 商业科技管理学士学位课程 学习计划 科目 种类 每周 学时 学分 社群的建立 必修 2 2 引导阅读 " 2 2 知识与人文学 " 2 2 生命实验室 " 2 2 生命与科学 " 2 2 澳门研究 " 2 2 思考与论证 " 2 2 世界实验室 " 2 2 商业科技管理工作室——离散数学与数位系统 " 3 3 商业科技管理工作室——计算机结构与操作系统 " 3 3 商业科技管理工作室——数据结构、计算程式和电脑系统设计模式 " 3 3 商业科技管理工作室——网路与分布式系统 " 3 3 商业科技管理工作室——物件导向程式设计与程序码重用 " 3 3 商业科技管理工作室——数据库系统 " 3 3 商业科技管理工作室——电脑模拟及仿真 " 3 3 商业科技管理工作室——人工智能 " 3 3 商业科技管理——软件工程 " 3 3 商业科技管理——工程计划管理 " 3 3 商业科技管理——资讯系统管理 " 3 3 商业科技管理——会计I " 3 3 商业科技管理——企业市场学 " 3 3 商业科技管理——财务基础 " 3 3 商业科技管理——企业经营 " 3 3 商业科技管理——商业营运管理 " 3 3 电脑保安 " 2 2 设计思考与系统化创意 " 3 3 电子商务 " 3 3 竞争策略经济学 " 2 2 人体工程学 " 3 3 普通数学I " 3 3 普通数学II " 3 3 环球策略管理 " 3 3 监控系统 " 3 3 机率与统计 " 3 3 商业科技管理人材实务 " 3 3 程序设计入门 " 1.5 1.5 程序设计 " 1.5 1.5 服务业运作 " 2 2 社会科学研究方法 " 2 2 网页开发 " 3 3 英语I " 3 3 英语II " 3 3 英语III " 3 3 英语IV " 3 3 英语V " 2 2 英语VI " 2 2 英语VII " 2 2 英语VIII " 2 2 葡语I " 3 3 葡语II " 2 2 葡语III " 3 3 葡语IV " 2 2 普通话I " 2 2 普通话II " 3 3 普通话III " 2 2 普通话IV " 3 3 实习 " 4 4 习作 " 4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