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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2007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法律法规

【法规名称】 第77/2007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调整拨予金融情报办公室的常设基金总金额。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7-08-29
【法规编号】 681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7/2007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调整拨予金融情报办公室的常设基金总金额。


  随着金融情报办公室财政预算修改的核准,有需要调整经刊登於二零零七年三月七日第十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二组的第44/2007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拨予该办公室的常设基金总金额。
  
  在该办公室的建议下,并听取财政局意见;
  
  经济财政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及第6/2005号行政命令第二款赋予的职权,作出本批示。
  
  将拨予金融情报办公室的常设基金总金额由$144,908.00(澳门币壹拾肆万肆仟玖佰零捌元整)调整至$136,091.00(澳门币壹拾叁万陆仟零玖拾壹元整),而有关该基金之行政委员会的组成则维持不变。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五日
  
  经济财政司司长 谭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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