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为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号法令核准之《澳门保安部队军事化人员通则》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a)项及第三款之效力,以及根据上述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第四款及第三百一十八条第一款b)项规定,听取澳门保安部队司法暨纪律委员会意见後作出本批示。 一、根据《澳门保安部队军事化人员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b)项及第四款规定,以及为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三款b)项的效力,对下列消防局人员予以因杰出行为之升级。 现职级/身份资料 晋升之职级为 副消防区长编号401791 区添德 区长 高级消防员编号405821 李国强 副消防区长 消防员编号411841 许锐坤 高级消防员 消防员编号436921 薛振业 高级消防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