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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2/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调整-法律法规

【法规名称】 第322/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调整第6/2007号行政法规确定的最低维生指数。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7-11-26
【法规编号】 680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22/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调整第6/2007号行政法规确定的最低维生指数。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6/2007号行政法规第三条第五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载於本批示组成部分的附件取代第6/2007号行政法规的附件一。
  
  二、本批示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行政长官 何厚铧

  
  ———
  
  附件一
  
  ﹝第6/2007号行政法规第三条第二款(一)项所指者﹞
  
  家团成员人数
  
  最低维生指数(澳门币)
  
  1
  
  $ 2,400.00
  
  2
  
  $ 4,160.00
  
  3
  
  $ 5,870.00
  
  4
  
  $ 7,240.00
  
  5
  
  $ 8,560.00
  
  6
  
  $ 9,530.00
  
  7
  
  $ 10,500.00
  
  8人或以上
  
  $ 11,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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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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