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门科技大学基金会建议下; 社会文化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二月四日第11/91/M号法令第十四条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6/1999号行政法规第五条第二款,第14/2000号行政命令第一款及第6/2005号行政命令第四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门科技大学健康科学学院开设公共卫生学硕士学位课程。 二、核准本课程的学习计划,该学习计划载於本批示附件,并为本批示的组成部分。 三、课程的正常期限为两年。 四、课程以中文及英文授课。 五、根据第37/2000号行政命令核准的硕士及博士学位颁授形式规章第五条第三款(二)项的规定,本课程还包括撰写及答辩一篇原创论文。 六、学生如在该课程的授课部分成绩及格,而不在本批示第三款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论文,则只可取得学位後文凭。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社会文化司司长 崔世安 ——— 附件 公共卫生学硕士学位课程 学习计划 科目 种类 学分 公共卫生学原理 必修 3 流行病学 “ 3 生物统计学 “ 3 环境卫生科学 “ 3 公共卫生社会行为学 “ 3 公共卫生政策、策略及评估 “ 3 健康教育及推广 “ 3 医疗服务管理学 “ 3 医疗资讯系统学 “ 3 公共卫生学专题 “ 3 论文 “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