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许可-法律法规
更新时间:2022-08-03 19: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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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第87/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许可订立“澳门理工学院总部新校舍大楼连学生宿舍兴建工程”的执行合同。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8-04-21
【法规编号】 6599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7/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许可订立“澳门理工学院总部新校舍大楼连学生宿舍兴建工程”的执行合同。
监於判给新基业工程有限公司执行「澳门理工学院总部新校舍大楼连学生宿舍兴建工程」的执行期跨越一财政年度,因此必须保证其财政支付。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6/2006号行政法规第十九条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许可与新基业工程有限公司订立「澳门理工学院总部新校舍大楼连学生宿舍兴建工程」的执行合同,金额为$266,956,112.00(澳门币贰亿陆仟陆佰玖拾伍万陆仟壹佰壹拾贰元整),并分段支付如下: 2008年 $ 130,000,000.00 2009年 $ 136,956,1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