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6/2006号行政法规第四十条及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作出本批示。核准澳门大学二零零八财政年度第一补充预算,金额为$11,714,273.65(澳门币壹仟壹佰柒拾壹万肆仟贰佰柒拾叁元陆角伍分整),该预算为本批示的组成部份。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三日行政长官何厚铧——— 澳门大学二零零八财政年度第第补充预算 单位:澳门币 职能分类 经济分类 名称 金额 收入 资本收入 13-00-00-00 其他资本收入 13-01-00-00 历年财政年度结余 11,714,273.65 总收入 11,714,273.65 开支 经常开支 05-00-00-00-00 其他经常开支 05-04-00-00-00 杂项 3-02-1 05-04-00-00-90 备用拨款 11,714,273.65 总开支 11,714,273.65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四日於澳门大学——校董常设委员会——主席:谢志伟——委员:李沛霖,蔡冠深,王宗发,姚伟彬,苏朝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