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6/2006号行政法规第四十条及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澳门公共行政福利基金二零零八财政年度第一补充预算,金额为$747,455.66(澳门币柒拾肆万柒仟肆佰伍拾伍元陆角陆分整),该预算为本批示的组成部份。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六日 行政长官 何厚铧 ——— 澳门公共行政福利基金二零零八财政年度第第补充预算 单位 : 澳门币 职能分类 经济分类 名称 金额 收入 资本收入 13-00-00-00 其他资本收入 13-01-00-00 历年财政年度结余 (747,455.66) 总收入 (747,455.66) 开支 经常开支 04-00-00-00-00 经常转移 04-03-00-00-00 私人 5-02-0 04-03-00-00-02 家庭及个人 (547,455.66) 05-00-00-00-00 其他经常开支 05-04-00-00-00 杂项 5-02-0 05-04-00-00-90 备用拨款 (200,000.00) 总开支 (747,455.66)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六日於澳门公共行政福利基金——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朱伟干——委员:薛振强,姗绮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