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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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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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小 中 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及调整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的决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了财政部部长金人庆代表国务院对《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及调整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的议案》作的说明,并对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同意国务院提出的议案,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议案审查报告中提出的建议。会议决定:批准发行15500亿元特别国债购买外汇,批准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调整为53365.53亿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及调整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的议案》的审查报告
--2007年6月27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周正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收到《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及调整 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的议案》后,会同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听取了财政部的汇报,召开全体会议对议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近年来,我国国际收支出现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双顺差,外汇资金大量增加,出现了流动性偏多的问题,带来了一定的通货膨胀压力。为改善宏观调控,增加货币政策操作工具,缓解流动性偏多的矛盾,同时适度降低外汇储备规模,提高外汇经营收益,国务院提出拟由财政部发行 15500亿元的特别国债,用于购买约2000亿美元的外汇,作为即将成立的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的资本金。本次发行的特别国债全部纳入国债余额管理,相应追加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国务院提出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用于向国家外汇投资公司注资,是必要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发行15500亿元特别国债购买外汇,批准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调整为53365.53亿元。
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是一项重要的宏观调控措施,为了做好这项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要尽快制定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完善风险管理和市场运作机制。在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情况下,外汇投资要统筹考虑,科学决策,稳健运作,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实现外汇资产的增值。
(二)综合考虑解决流动性偏多问题。在做好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缓解流动性偏多问题的同时,要按照“调投资、促消费、减顺差”的要求,加强国家宏观调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改进外贸外资工作,运用多种手段,综合解决流动性偏多问题。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提请审议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及调整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议案的说明
--2007年6月27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财政部部长 金人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国务院委托,就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及调整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议案做如下说明:
一、财政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抑制货币流动性,缓解人民银行对冲压力。近年来,外汇资金大量流入。为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人民银行在外汇市场上大量购买外汇,同时,被动投放基础货币。虽然人民银行已积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回笼货币,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目前流动性偏多问题仍然突出,带来了一定的通货膨胀压力。财政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可从货币市场回笼货币,同时,为人民银行提供有效的货币政策操作工具,有助于减轻人民银行对冲压力,有效缓解流动性偏多问题。
(二)有利于促进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改善宏观调控。与人民银行发行央行票据相比,财政发行特别国债冻结流动性更具有刚性。当流动性偏多时,人民银行可卖出国债回笼货币,当流动性不足时,人民银行则可买入国债投放货币,这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更好地进行协调配合创造了条件。
(三)有利于降低外汇储备规模,提高外汇经营收益水平。根据200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对于超出合理规模的外汇储备,需要进行有效运用与管理,提高经营收益水平。为此,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外汇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财政部发债购买的外汇全部拨付给投资公司作为资本金来源。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规定,这部分外汇不属于外汇储备,可以降低外汇储备规模。
(四)有利于支持国内企业“走出去”,提升国家经济竞争力。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发展,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融合程度越来越高,需要在更广的领域和更高的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投资公司可以按照商业化运作的方式运用外汇资金,支持国内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开发境外战略资源,促进国内产业升级、自主创新,提升国家经济竞争力。
二、发行特别国债购买
外汇的具体做法
(一)国债类型。财政为购买外汇发行的国债不是对预算赤字的融资,有对应的外汇资产,并且该资产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同时,与发行普通国债筹集资金的用途不同,财政发债购买的外汇以提高收益为主要目标。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国务院关于实行国债余额管理的报告》 (国函[2005]93号)的有关规定,财政为购买外汇发行的国债属于特别国债。
(二)国债规模。我国外汇储备今后几年可能会继续较快增长,人民银行对冲流动性的压力较大,发行特别国债的规模过小,难以起到回收流动性的作用。因此,建议将特别国债的发行规模确定为15500亿元人民币,购买约2000亿美元外汇。
(三)国债品种。考虑到货币政策操作和缓解市场流动性的需要,拟发行的国债为可流通记账式国债,以便具有较好的流通性、变现性,兼顾各方面要求。
(四)国债期限结构和利率。目前我国发行的国债以3至7年中长期国债为主,10年期以上长期国债较少,为便于形成完整的国债收益率曲线,深度冻结偏多的流动性,发行的特别国债期限为10年期以上。同时,票面利率根据市场情况决定,以发挥其市场基准利率的作用,引导形成市场长期利率。
(五)外汇资金的使用。财政发债所购外汇作为投资公司资本金来源,由投资公司进行境外实业投资和金融产品组合投资。投入的资本金有偿使用,提高效益,收益率要高于特别国债利率。
三、发行特别国债的预算编列问题
特别国债纳入中央财政国债余额管理。为反映用特别国债购买外汇的使用情况,在“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中增设“中央财政外汇经营基金收入”科目,反映用特别国债购买的外汇;在“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中增设“中央财政外汇经营基金支出”科目,反映外汇资金的使用。
特别国债利息及有关费用通过外汇资金使用中所取得的收入解决,为此,在“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中同时增设“中央财政外汇经营基金财务收入”科目,反映使用外汇资金所取得的收入;在“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中同时增设“中央财政外汇经营基金财务支出”科目,反映特别国债利息及有关费用支出。
发行的特别国债纳入国债余额管理,需要相应调整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限额由2007年初预算的37865.53亿元人民币,增加到53365.53亿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及国债余额管理的相关规定,国务院提出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及调整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的议案。
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