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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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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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国加入《反对劫持人质国际公约》的决定(1992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通过)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反对劫持人质国际公约》,同时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公约第十六条第一款予以保留,不受该款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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