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法律
发布日期:
时效性:
实施日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突尼斯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例》的决定(2000年7月8日通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副部长杨文昌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9年11月30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突尼斯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上一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决定
下一篇:当场处罚罚款票据管理暂行规定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