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法律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中央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决定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决定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发文字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效力级别:法律

发布日期:

时效性:

实施日期:

字号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负责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起草工作。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由包括澳门同胞在内的各方面的人士和专家组成,具体组成人员名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文章评论

表情

共 0 条评论,查看全部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