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1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不搞相互走访和拜年活动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1年元旦、...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1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不搞相互走访和拜年活动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1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不搞相互走访和拜年活动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1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不搞相互走访和拜年活动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1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不搞相互走访和拜年活动的通知
厅字〔2000〕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大军区党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各人民团体:
2000年春节前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曾向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发出《关于春节期间党政机关不搞相互走访等拜年活动的通知》(厅字〔2000〕3号),要求“春节期间,除党中央、国务院举办的春节团拜会外,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一律不搞相互走访等拜年活动”。2001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执行厅字〔2000〕3号文件的这一规定,不搞相互走访和拜年活动。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安排和组织好元旦、春节期间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困难企业、灾区和贫困地区,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凡借节日走访拜年之名请客送礼、铺张浪费的,要严肃处理,并及时予以曝光。
今后每年元旦、春节期间都按以上精神办理,中央不再发文。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200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