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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商标碰上姓名: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的冲突和力量的博弈 - 深圳商标律师 商标侵权诉讼 商标纠纷案件

当商标碰上姓名: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的冲突和力量的博弈 最近,B站主播“敬汉卿”在直播中称其使用了22年的名字被安徽一家公司注册...

当商标碰上姓名: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的冲突和力量的博弈

  最近,B站主播“敬汉卿”在直播中称其使用了22年的名字被安徽一家公司注册了商标。对方告知他,如果继续使用,将会采取法律措施。由于此次商标侵权风波的当事者“敬汉卿”在B站、微博等平台拥有百万量级的粉丝,网红流量加持,使得“敬汉卿”遭遇商标“抢注”一事引发全网关注。“顾汉卿”商标所有人为“镜湖区知桥电子销售部”(下称知桥电子)于2018年5月29日“率先”申请注册“敬汉卿”商标,后被核定使用在第41类广播和电视节目制作; 安排和组织会议; 培训等服务上。随着该事件的发酵,诸多媒体扒出了“敬汉卿”注册商标所有人不仅名下拥有100余件商标,而且还将多个网红账号ID注册为商标。一些网红博主也爆料称自己的账号名被他人申请注册商标。事件发生后,吃瓜群众们都在关心一件事:“敬汉卿”商标被知桥电子抢先注册了,“敬汉卿”本人还可以继续用么?答案当然是可以的。不过,敬汉卿及其团队若在相同或类似类别上申请“敬汉卿”商标,知桥电子名下的这件商标显然是个阻碍。据知产力发文,8月2日,知桥电子既已向敬汉卿团队提出无偿转让“敬汉卿”商标。据了解,双方在商标转让合同中约定,商标受让人汉卿传媒在收到全部商标转让文件后,应就敬汉卿于8月2日在哔哩哔哩网(bilibili,即上文所称B站)发布有关“敬汉卿商标”的帖子进行删除。并在B站发布声明称,告知双方已和解。

  此次风波不禁让人联想起前段时间,著名歌手邓紫棋2019年3月7日晚在微博发文称与合作十余年的蜂鸟音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蜂鸟音乐”)解约,蜂鸟音乐早于2014年9月5日申请注册了“邓紫棋”商标,在2015年10月21日进行注册公告,商标注册范围包括“演出、广告、文娱用品”等几十种。很多人不禁产生疑惑,根据我国商标法中的商标专用权原则,这是否意味着歌手邓紫棋解约后就不能再叫“邓紫棋”了?

  歌手邓紫棋解约后仍然可以使用“邓紫棋”这个名字。一方面,商标的使用不能侵犯姓名权;另一方面,申请商标注册也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我国《民法通则》中规定了姓名权,姓名权属人格权,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使用自己的姓名并禁止他人干涉。歌手邓紫棋原名邓诗颖,“邓紫棋”只是她的艺名,但根据法学界通说,艺名、笔名等都属于姓名。用他人姓名来注册商标,实际上就是姓名权和商标权的一场博弈,我国法律对此也有涉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相关规定,如果向法院主张商标侵犯了自己的姓名权,如果能使相关公众认为该商标指代该自然人,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商标损害了该自然人的姓名权。同时若是以笔名、艺名等特定名称主张姓名权,如该名称有一定知名度并与该自然人建立了稳定联系,也会得到法院支持。

  同时,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邓紫棋”商标是蜂鸟音乐于2014年9月5日注册,然而邓紫棋自2008年出道后便使用“邓紫棋”作为艺名来发行歌曲,在申请商标注册之前该艺名已经得到稳定使用,拥有在先权利,该权利归属于邓紫棋个人,因此其仍然有权利使用“邓紫棋”作为自己的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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