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的执法专车盘着山路行驶,不时为避让横穿马路的羊群或猫狗踩一脚刹车。腊月的西南地区寒风瑟瑟,街道上极少有行人往来,一直开到下一个村子的食杂店附近,方才听到些许孩童的嬉闹。
“这边的农村都没什么人吗?”记者好奇地问。
“要过年了,大家都买好年货回家做饭去了。”司机师傅这样说。
在以食为天的中国老百姓眼中,春节是一年之始,过年吃得好不好,预示着接下来一年的生活是否富足安康。2018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开局之年,我国农村贫困发生率显著下降,能否“吃饱”对于大部分农村地区而言已不再是难题,“吃好”“吃真”“吃健康”,成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当前,农村假冒伪劣问题有哪些隐患,又有哪些改观?带着这样的问题,1月14日到18日,农历腊月中旬,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跟随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组成的第六督导组,走进广西、云南、贵州三地,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督导检查情况进行采访。
1.让“山寨”食品“无所遁形”
“我那时候就盼着家里的鸡都发瘟死掉,死得越多越好。”在第六督导组到达的第一站广西南宁,一位两鬓斑白的农业农村厅负责人向年轻的督导组成员们笑谈着自己儿时的趣事,“你们这些城里孩子没经历过过去农村的困难。一年到头难得痛快吃肉,病死禽畜卖不出去只能留给自家打牙祭,这对孩子来说是改善生活的幸福时刻。反正吃不死人,败家子才会挑三拣四,去想这些肉对健康是否有害。”
这种现象在生活富足的当下仍然不绝。督导组在检查中发现,在大部分农村超市中已很难发现有“三无”和过期变质食品,只在一些小超市中发现了个别过期食品。各地对食品安全给予足够重视,已有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较为完善、运行良好,但仿冒他人包装装潢的“山寨”食品却层出不穷。这些“山寨”食品,往往有真正的厂家,生产的食品各项指标也符合国家标准。对于监管部门而言,无法从食品安全的角度对其采取惩戒;对于被“山寨”的厂家而言,“山寨”厂家远在外地,难以一一维权;对终端商家和消费者而言,既是合法销售的食品,价格又便宜,营养价值并不是他们考虑的因素。
在南宁市邕宁区的一家超市里,蓝白包装、白兔图标的奶糖堆积如山,走近仔细看却不是熟悉的“大白兔”,而是“小白免”“贝比免”“贝贝兔”;在云南富宁县的一家超市门口,包装精美的高端常温酸奶礼盒等待着顾客提去走亲访友,仔细看品牌却不是电视广告上常见的“安慕希”,而是“希慕”;在贵州省贵阳市清镇第一农贸市场,一种产地河南的“龙廿粉丝”,“廿”字设计与“口”字非常接近,其商品名称与山东“龙口粉丝”近似;在广西百色的一个食品批发市场里,家家商户门口最显眼的地方都摆着“旺旺”大礼包,颜色红火,喜气洋洋,仔细一看却各有各的“旺”法,“佳旺”“喜旺”“福旺”,标志性的娃娃标识,有的脸朝左,有的脸朝右,有的梳着分头,有的长发披肩……这些都容易给消费者造成混淆、误认和误购。
在广西百色田阳县的一家食品店里,随督导组暗访的记者随手拿起一盒净含量98克的“得芙”巧克力询问价格。店主打量了一下记者的穿着,随即拿了一盒乍看上去一模一样的“德芙”巧克力递给记者,“你要的应该是这种,30块;你手里拿的11块。”
“这种便宜的是假的吗?”记者佯装不解。
“你可别乱说!我们都是有正规进货渠道的,绝不可能卖假货!”店主赶紧解释,便宜的“得芙”往往是周边农村消费者买来过年摆着好看的,看记者穿着整洁、讲普通话,不像是“山寨”的目标消费者。当陪同督导组暗访的当地食药监工作人员亮出身份时,店主仍然坦然介绍:这些“山寨”食品虽几乎无营养价值,但也不存在安全问题,是合格食品,买卖“山寨”,何错之有?
正说话间,有一对牵着孩子的夫妻进店,挑了好几大包“山寨”巧克力和糖果。记者忍不住插嘴,告诉他们自己手中的这种贵的才是“大牌子”。小夫妻却笑答,自家吃东西买那么贵的做什么,塞了一小包在孩子手里,结账出了门。
“当前农村地区总体消费水平偏低,对低价商品有市场需求。部分经营户和农村消费者商标品牌意识不强,识假辨假能力欠缺,维权意识弱。”督导检查中,三省区相关工作人员均向督导组反映了当前农村地区食品监管存在的这一大困难。
“农村食品侵权假冒问题扰乱了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侵犯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督导组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此,督导组在工作报告中提出,建议各地引导促进专项整治行动社会共治,采取简洁明了、通俗易懂的形式进村入户宣传,提高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品牌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
“‘山寨’食品没有明显的劣质危害,老百姓很难认识到其对市场秩序的不良影响。只有在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的同时品牌意识提升了,才会认识到‘山寨’的危害,从而选择正规品牌的食品。”一位督导组成员说。
2.让基层监管“触手可及”
车一到达广西田阳县濑觉镇九合村,一位年轻的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就兴奋地拉住记者,要展示一件“秘密武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的一款手机软件,让执法人员可以扫描商户的相关证照,在线核查信息。
没想到这“武器”一下就哑了火。山村信号不好,工作人员的手机一直掉线,无法连入数据库。几次尝试失败后,督导组人员各自分散检查商品,不再围观这“神奇”的软件,只剩小姑娘尴尬地笑着解释:“平时都是到更偏远的地方才会掉线的,也不知今天怎么在大路边上也不好使。”
按照流程,督导组成员进店暗访,需要的时候再由随行的当地执法人员亮明身份。在九合村中心小学门口的小摊上,工作人员刚掏出证件还未来得及介绍,摊主就摆摆手说:“没事,你们随便查。你们别的同事也常来检查,我们都习惯了。”
摊主告诉记者,当地对食品安全问题高度重视,几乎月月有专项大检查,周周有例行检查,时不时还有抽查。在监管机构的严密把控下,商户也积极自查,杜绝“三无”及假冒产品流入市场。
据三省区向督导组的汇报,自启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截至1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出动执法人员1.3286万人次,检查食品经营主体7089个,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159件,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33件,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115次,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次数263次;截至1月11日,云南省全省出动执法人员1.7215万人次,检查食品经营主体2.8813万个,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6件,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件,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143次,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次数419次;截至1月15日,贵州省全省出动执法人员4.9521万人次,检查食品经营主体5.1531万个,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145件,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65件,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1208次,组织开展宣传活动2203次。
这样高频次的专项检查对当地监管部门而言,是维护市场秩序和食品安全的光荣使命,却也是需要克服万难的艰巨任务。“像那样的小姑娘,一个月只赚两三千块。”一位年长的工作人员指着还在调试手机软件的工作人员对记者“吐槽”,“现在外面机遇多,肯留在这儿的年轻人越来越少了。干我们这行的,总是需要下乡,条件艰苦,收入又少,招到人也留不下。”
从云南楚雄州禄丰县县城到中村乡中村村只有短短17公里,开车却要超过一个小时。禄丰县里大部分是这样难行的山路,对于驻村工作人员而言,回到县城与家人团聚是周末甚至几个星期才能实现一次的梦想。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地早在几年前就试点机构改革,将工商、质检、食药监三部门合并进原工商局(现市场监管局),并在各乡镇设立了工商所(现为市场监管所),设置1到3人,常驻距县城一小时至半天不等车程的各乡镇。这几个人要负担起全乡镇所有的相关工作。尽管驻乡镇生活让他们深入基层一线,掌握第一手信息,却难有机会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解决随着时代发展带来的新问题。
督导组在检查中发现,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流动性强、量大面广、经营模式多样,而基层监管部门人少、事多,专业化程度不高。机构改革后的基层市场监管所承担着原工商、质检、食药监等多项监管职责,人员缺乏,业务能力不足。同时,因经费保障不足,监管人员普遍缺少必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具,执法监管存在困难。
对此,督导组建议,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作用,推进监管“触角”延伸到村,形成监管合力。“有的市县还将协管员、信息员工作补助列入财政预算,如云南省罗平县在每个行政村配设1名食品安全信息员,工作补助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我们希望多宣传推动一些这样的好经验、好做法,让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有效改善。”督导组有关负责人表示。
3.让乡村振兴“统筹推进”
在贵州铜仁玉屏县新店乡老寨村,村口的小店面积不大,货架也只有寥寥几排。督导组仔细检查,这个经济显然并不发达的小村子,居然没有任何“山寨”食品销售。是这里的品牌意识培养得好,村民都不愿选择廉价劣货吗?
收银处大包小包的快递告诉了督导组答案。原来,这家店是中国邮政设立的“村邮乐购”农村电商便民服务站,线上依托“邮乐网”和“邮掌柜”系统,线下借助邮政农村窗口资源等实体渠道及物流配送渠道,让村民享受“购物不出村”的便利。有了线上丰富的选择和线下便捷的物流,消费者可以自行选择不同档次价位的食品,不用只在昂贵的名牌食品和便宜的假冒伪劣食品中做选择,当地的“山寨”食品自然没有了市场。
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则在相关乡村开设了淘宝实体店,提供农村物流及订货服务,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当地村民可以通过网上选购商品,也可以在实体店体验查看商品下单,网站对所售商品的商标品牌进行管理,村民对商品如果不满意,由实体店负责处理,保证了所售商品品牌和质量。
其实,品牌与质量不仅和农民的消费体验相关,更与他们的切实利益相关。商标品牌的建设可以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注入新的活力,对推动地方农业生产和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探索出了一条适合当地情况的品牌培育与发展之路,以获准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柳州螺蛳粉”带动农民走上脱贫致富的道路。当地商标管理部门在部分镇、村,会同地方管理部门精心指导贫困户发展螺蛳、豆角、酸笋、腐竹等螺蛳粉上游产业,成立专业合作社,注册自有商标,积极与螺蛳粉企业牵线搭桥,建立订单农业,让农民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
“加快建设农村地区安全放心食品供应机制,引导大型物流、电商企业向广大农村地区延伸,挤压假冒伪劣食品市场空间。”为了让农民获得更好的生活保障、让农村脱贫攻坚工作插上腾飞的翅膀,督导组在工作报告中如是建议。
3个省区,9个地级市,13个县市(区),13个乡镇(含街道),7个村,包括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等共约70余个点。5天里,督导组的足迹印遍三省区的多个村落。
“督导检查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重在发现问题、了解原因和推动解决问题,重在使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专项整治也不是目的,是一种手段,重在进一步发动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健全完善农村食品治理机制,全面改善和提高农村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督导组有关负责人表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可别让农村成为假冒伪劣食品的“大本营”。(本报记者 孙 迪 实习记者 韩 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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