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原告杨某与被告刘某某经人介绍登记结婚,结婚时间较短且未生育子女。婚后双方因家务琐事经常发生矛盾,难以共同生活,杨某两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刘某某表示同意离婚。婚前,刘某某购买了商品房一套,别克凯越轿车一辆。婚后二人签订了一份“保婚”协议,约定上述房子和车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注明若杨某提出离婚,协议无效。
民主与法制网讯(□李锡平 通讯员 刘洪希 梁卫源)3月2日至3日晚交通高峰时段,广东省中山市坦洲交警先后两次紧急护送一名大出血的孕妇和...
被告人王敏在某美容整形医院进行鼻部整形术失败后,到湖北省武汉市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整形美容外科,于2008年5月、2009年11月两次接受了鼻部整形修复重建术。
2011年3至5月间,被告人张宗亚在江苏省泗阳县自己家中及邻居被害人钱某(女,1999年7月28日生)家中,先后三次对钱某实施猥亵,两次实施奸淫。
2018年8月,被告单位北京某肿瘤药品有限公司通过非正规渠道低价采购药品“日达仙(注射用胸腺法新)”。被告人卢某、赵某、张某作为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吴某、汪某作为公司负责销售的直接责任人员,在明知上述药品没有合法手续,系从非法渠道采购且采购价格低于正常价格的情况下,仍然以该单位的名义于2018年9月7日、11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分两次向被害人吴某某销售上述“日达仙(注射用胸腺法新)”共8盒
被告人戴某明知象牙系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制品,仍与外国人“阿南”协商,由“阿南”安排人员分两次将象牙绕关偷运入境。其中,2018年12月“阿南”安排人员将共计36段、重约291千克的象牙,绕关偷运至戴某处,戴某将之销售牟利。
王某与傅某系同事关系。傅某为追求王某,不断拨打王某电话,频繁向王某发送骚扰短信,内容低俗、语言污秽。王某不堪其扰,将此事告知单位。在单位要求下,傅某两次写下保证书,保证不再骚扰王某。但此后傅某仍然通过电话、短信继续骚扰王某。2020年5月26日,王某以傅某骚扰、恐吓为由报警。
新华社昆明2月23日电(记者林碧锋)记者23日从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有关部门获悉,2024年2月21日晚10时许和2月22日17时许,镇雄县坪上镇老场...
2019年8月,王某胜、康某榕共同向某信托公司借款104万元用于企业经营流动资金,康某榕以其位于东莞市清溪镇的涉案房产作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顺位为第二顺位。2020年4月,某信托公司将上述债权转让给某资产管理公司,后某资产管理公司将涉案债权转让给李某平。两次债权转让仅通知了王某胜、康某榕,但均未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因王某胜、康某榕未按约定偿还借款,李某平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王某胜等支付借款本
黎某与李某生育三个儿子。因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感情基础薄弱,常因琐事发生矛盾。李某不仅不履行法定抚养义务,还参与赌博并负债。黎某曾两次起诉离婚但均按撤诉处理。双方已分居生活, 三个儿子均由黎某照顾生活。黎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再次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三个儿子由黎某抚养。当事人均没有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