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中,被诉侵权人据以主张现有技术抗辩的现有技术系其本人或者其授意的第三人违反明示或者默示的保密义务而公开的技术方案的,人民法院对其基于该技术方案的现有技术抗辩不予支持。
一、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可参照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审查处理,同时需基于案件具体情况对案外人是否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进行实质审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黄辉 通讯员陶然基于基础法律关系重新出具借条,是否形成新的借贷关系?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民...
(欢迎点击视频,观看本期《每日一习话》)习近平:中国式现代化既基于自身国情、又借鉴各国经验,既传承历史文化、又融合现代文明,既造福...
现实生活中,基于房价上涨等不确定因素,受到经济利益的驱使,房屋买卖双方反悔现象时有发生。近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
□ 前沿话题□ 时延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一)刑法和民法中的违法性都是对义务的违反刑法中...
资产管理人根据资产管理委托协议,在股市证券买卖交易中,基于商业判断而作出的正常投资行为,只要尽到了善良管理义务,不存在明显的过错,就不应承担交易损失的后果。
当事人在提起的民事诉讼已获得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后,又基于同一标的和相同的被告,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应按不符合受理条件裁定驳回起诉。
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但是,当事人基于解除委托合同而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不同于基于故意违约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前者的责任范围仅限于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不包括对方的预期利益。
判断基于同一纠纷而提起的两次起诉是否属于重复起诉,应当结合当事人的具体诉讼请求及其依据,以及行使处分权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如果两次起诉的当事人不同,具体诉讼请求等也不同,相互不能替代或涵盖,则人民法院不能简单地因两次起诉基于同一纠纷而认定为重复起诉,并依照“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对后一起诉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