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诉陈祥国绑架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诉陈祥国绑架案【裁判摘要】一、勒索财物型的绑架罪,是指行为人绑架他人作为人...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行为人窃取他人技术秘密供自己所在的公司使用,从而给技术秘密权利人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在追究行为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责任时,可以根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请求,将行为人所在公司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一并追究侵权的民事赔偿责任。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利用他人的精子进行人工授精并使女方受孕后,男方反悔,应当征得女方同意。在未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男方死亡,其后子女出生,尽管该子女与男方没有血缘关系,仍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男方在遗嘱中不给该子女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不符合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该部分遗嘱内容无效。
一、对海关监管货物的来源负有审查义务的仓储企业法人,明知他人走私货物,虽然一再向走私人表示拒绝为走私货物提供仓储服务,但事实上一直为走私货物提供仓储服务并不向海关报告,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构成共同走私。
行为人出于攀附他人注册商标知名度、无偿占有他人商业信誉的侵权故意,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文字登记为自己企业名称中的字号。行为人在从事与注册商标所有人相同的服务中使用自己企业名称时,字号的字体不存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突出使用或者容易使相关公众误认的情节,虽然不构成商标侵权,但由于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也产生使消费者混淆或可能混淆市场主体以及服务来源的使用后果,因此构成不正当竞争
信用证欺诈,是指信用证受益人在根本无货或者质量低劣无法交货的情况下,单独或与他人恶意串通,伪造符合信用证要求的一种或几种单据,从开证行骗取信用证项下货款,从而使开证申请人遭受经济损失的行为。开证行如无证据证明信用证项下单据是受益人单独或与他人恶意串通伪造的,目的是从开证行骗取信用证项下款项,且该伪造行为已经给开证申请人造成了实质性损害,不能援引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拒付信用证项下款项。
北京市第二检察分院诉程绍志受贿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北京市第二检察分院诉程绍志受贿案[裁判摘要]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
马某超因被判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定马某超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郭某进、袁某沾染毒品后,为筹集毒资贩卖毒品给他人,邀请唐某佳运送毒品,三人非法获利共计25757.99元。近日,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法院以贩...
委托他人购买彩票,结果中了大奖,由此引发奖金的归属问题,双方闹上法庭。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彩票纠纷案,一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