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高空抛物案件,被告人周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
□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地市巡礼□ 本报记者 鲍静 阮占江湖南省株洲市自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以来,以群众反映最集中的医...
一路北上的湘江,在湖南省株洲市区拐了一个弯,由北折向西。 湘江湾北侧,是株洲市石峰区田心街道,这里如今奔腾着另一条“大江”—...
「 审理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文书类型 」 民 事 判 决 书 「 案 号 」 (2000)湘法经再终字第12号 ...
财产保全执行案件的保全标的物系非金钱动产且被他人保管,该保管人依人民法院通知应当协助执行。当保管合同或者租赁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且被保全人不支付保管、租赁费用的,协助执行人无继续无偿保管的义务。保全标的物价值足以支付保管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维持查封直至案件作出生效法律文书,执行保全标的物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支付保管人的保管费用;保全标的物价值不足以支付保管费用,申请保全人支付保管费用的,可以继续采取查封
【发布部门】株洲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株洲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号 【效力级别】设...
【发布部门】株洲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株洲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 【效力级别】设...
【发布部门】株洲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株洲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号 【效力级别】设...
【发布部门】株洲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株洲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号 【效力级别】设区的...
【发布部门】株洲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株洲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 【效力级别】设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