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深圳市人大(含常委会) | 【发布文号】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1号 |
【效力级别】经济特区法规 | 【时效状态】 已被修改 |
【发布日期】 2003-11-19 | 【实施日期】 2003-12-01 |
【法律话题】 商贸服务 ; 劳动就业 |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 居民服务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01号)
《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经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8日修订,现予公布,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
2003年11月19日
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